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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幕

人工造成的烟雾屏障。用以隐蔽己方部队的行动和其他目标,妨碍敌方的观察和射击。对光学、电子技术器材的观测、瞄准等还能构成无源干扰。按战术用途,区分为迷盲、遮蔽、迷惑三类:

(1)迷盲烟幕,通常施放在敌方阵地内,造成敌人观察、射击困难,降低其火力效果。

(2)遮蔽烟幕,通常在双方阵地之间或己方部队配置与行动地域内施放,用以遮蔽己方部队配置地域或行动。

(3)迷惑烟幕,通常在无部队占领的地域内施放,使敌方弄不清己方主要目标的真实位置或企图。根据施放方法的不同,烟幕还可分为移动烟幕与固定烟幕。施放烟幕的器材有发烟手榴弹、发烟罐、发烟炮弹、发烟火箭弹、航空烟幕弹和机械发烟器等(见发烟器材)。

烟幕可分散使用,也可集中使用。分散使用多用于遮蔽分队的战斗行动。集中使用多用于掩护部队的作战部署,保障部队突破敌方防御、强渡江河,遮蔽军事基地、桥梁、渡口和其他重要目标,以及用在假方向上迷惑敌人等。集中使用通常由合成军队指挥员作出决定,司令部统一制定计划并组织实施。使用时,须正确地选择发烟地区,避开高地、深沟、洼地和森林。烟幕中心要偏离目标,烟幕面积一般要大于目标若干倍,使敌难以判明目标的具体位置。如果烟幕高度不足以完全遮住敌方视线时,则须增加迷盲烟幕和辅助发烟点。使用烟幕还要切实掌握气象情况,风速为3~5米/秒时,对施放烟幕最为有利;地面空气层为逆温、等温时,烟幕能稳定地传播;空气对流时,构成地面烟幕则有困难。

在战争中使用制式发烟器材施放烟幕始于第一次世界大战,交战双方都使用过,俄、英等国军队还颁布了使用烟幕的教令。第二次世界大战时,烟幕的运用有了较大发展,在战斗中得到广泛使用,其规模有的已达战役范围。20世纪50年代,新的军事技术装备不断出现,对烟幕在现代战争中的作用,曾一度出现过争议。1973年第四次中东战争中,埃及和以色列军队成功地使用了烟幕,因而重新引起许多国家军队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