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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流通量的处理方法

自由流通量的处理方法

(1)自由流通量的确定

自由流通量等于公司A股总股本中剔除限售股份以及属于以下六类基本不流通的股份且股东持有股份量超过5%或具有一致行动人关系股东合计持有股份数量超过5%的股份。

六类基本不流通的股份如下:

1)公司创建者家族和高级管理人员长期持有的股份

2)国有股

3)战略投资者

4)冻结股份

5)受限制的员工持股

6)交叉持股

公式表达:

自由流通量=总股本-(限售股份+其他扣除数);其他扣除数:代表符合上述条件的六类基本不流通股份。

(2)自由流通市值的确定

上市公司自由流通股份可能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频繁的变动,为适度保持指数的稳定性,采用分级靠档法进行指数的计算。

自由流通比例=A股自由流通量/A股总股本

用于指数计算的调整后自由流通股本数=A股总股本×加权比例

自由流通市值=用于指数计算的调整后自由流通股本数×股价

(3)指数计算中调整方法

随着股权分置改革的完成,大小非解禁逐渐进入高峰期,为了进一步提高指数可投资性,上证所和指数公司自08年2月1日起对自由流通量实施规则作了调整。对大小非解禁事件的处理由实时调整变为每半年集中调整一次。由公司每年1月和7月的第一个交易日对其引起的自由流通量的变化进行实时调整,两次定期调整之间,大小非解禁指数不调整,在定期调整时集中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