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Mengzi Ziyi Shuzheng
中国清代唯物主义哲学家戴震的著作。共 3卷。其初稿题为《绪言》,修正稿是《孟子私淑录》,定稿为《孟子字义疏证》。成书于乾隆四十二年(1777)。在这部书里,戴震通过解释《孟子》中的“理”、“天道”、“性”、“才”、“道”、“仁义礼智”、“诚”、“权”等重要哲学范畴,阐发自己的唯物主义哲学思想。
《疏证》主要侧重批判程朱理学关于理、欲问题的观点。程朱理学为了维护封建统治,把封建的伦理纲常说成是“天理”,把物质生活要求说成是不正当的“人欲”,提出“存天理,灭人欲”的命题。《疏证》则力证天理与人欲是统一的,“理存乎欲”,不能用所谓天理去禁锢人们的正常欲望。《疏证》尖锐地指出,程朱理学所谓的“理”,不过是尊者、贵者、长者用以欺骗和镇压卑者、贱者、幼者的工具,“尊者以理责卑。长者以理责幼,贵者以理责贱,虽失,谓之顺;卑者、幼者、贱者以理争之,虽得,谓之逆”。“人死于法,犹有怜之者,死于理,其谁怜之?”
在哲学上,《疏证》认为“道”是物质性实体,“道,指其实体实事之名”,指出 “气” 的变化过程就是道,“气化流行,生生不息,是故谓之道”,“理”是事物的条理,“化物之质,曰肌理,曰腠理,曰文理;得其分则有条而不紊,谓之条理”,“事物之理,必就事物剖析至微,而后理得”。
《孟子字义疏证》在中国近代反封建的斗争中,发生过巨大影响。其主要版本有:约刻于清乾隆中期《微波榭丛书》中的《戴氏遗书》本,1936年影印的《戴东原先生全集》本,1961、1982年的中华书局校点单行本,1980年上海古籍出版社的《戴震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