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为申、谢、唐、蓼国地。
秦置湖阳县,属南阳郡。
西汉、东汉和三国时为湖阳县(邑),属南阳郡。
晋为棘阳县地,属义阳郡。
南北朝时北魏于县境置钟离、襄城、陈阳、石马诸县,分别属南襄州、西淮安郡和襄城郡,今城关镇为当时的襄城县治,以后历为州治、县治。
隋朝境内为上马、湖阳2县,属舂陵郡。
唐太宗贞观元年(627年)省上马县并入湖阳县,废湖州改属唐州(州治今枣阳)。九年唐州治由枣阳迁至比阳(今驻马店市泌阳)。玄宗开元十三年(725年)分湖阳县复设上马县,均属唐州。玄宗天宝元年(742年)上马县更名泌阳县(县治近唐河县城),仍属唐州。哀帝天佑三年(906年)唐州治由比阳迁泌阳(今唐河县城),唐州更名泌州,
五代十国时,为泌阳县,后梁属泌州,后唐改唐州,后晋改泌州,后汉、后周属唐州。
宋、金为泌阳、湖阳二县,均属唐州。
南宋高宗绍兴十一年(1141年)归金,三十一年回归南宋。孝宗隆兴二年(1164年)归金。南宋。金交替,建置不变。 宁宗嘉定六年即金卫绍王至宁元年(1213年)金废湖阳县设湖阳镇,并入泌阳县(今唐河),属唐州。南宋理宗端平元年(1234年),蒙宋联合灭金,泌阳县(今唐河县)归南宋,属唐州。
元世祖忽必烈至元二年(1265年)分泌阳(今唐河)县复设湖阳县,均属唐州,此时唐州领泌阳(今唐河)、湖阳、比阳(今泌阳)、桐柏4县。至元三年废湖阳、比阳、桐柏3县,设湖阳镇、比阳镇、桐柏镇。并入唐州,后又省泌阳(今唐河)县并入,唐州不领县,属河南江北道。至元八年(1271年)改属南阳府。
明洪武二年(1369年)废唐州设唐县(治今唐河县城),属南阳府。十四年(1381年)唐县分出比阳镇设泌阳县(治今泌阳);明成化十二年(1476年)唐县分出桐柏镇设桐柏县(治今桐柏)。
清,沿明制。
中华民国初为唐县,属南阳府。
民国2年(1913年)更名沘源县,属豫南道。
民国3年改属汝阳道。
民国12年改作为唐河县,仍属汝阳道。
民国16年废汝阳道,属河南省。
民国21年改属河南省第六行政督察区。
民国37年11月唐河解放,12月28日,成立唐河县(又称唐北县),县爱国民主政府设于今唐河县城(曾驻源潭和三里王村);三家河以南成立唐南县,县政府设祁仪;次年8月成立唐西县,县政府设张店(曾驻白秋)。1947-1948年境内设唐河(北)、唐南、唐西3县。三县均属桐柏区第一爱国民主行政督察专员公署。
民国37年冬,唐河(北)县改属桐柏区第二爱国民主行政督察专员公署。
民国38年3月,唐河(北)、唐南、唐西3县合并为唐河县,县政府设于唐河县城,属南阳地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1949年10月唐河县,仍属南阳行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