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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号

中国封建社会金融业的主要组成者之一。亦称票庄、汇票庄或汇兑庄。其起源时间,传说不一,惟盛行于19世纪20年代之后。早期票号以汇兑为专业,调拨地区之间资金,为埠际贸易服务。随着汇兑业务发展,票号利用闲置资金,也经营存放款业务,不过一般只放款给钱庄。票号原主要活动于黄河流域和华北各省,以北京为活动中心;稍后,上海、苏州、汉口也成为票号在长江以南的据点。

票号大多采用独资或合伙的无限责任制。每家票号资本大抵自二三十万两至四五十万两不等,其资力远较钱庄雄厚。票号推行分号往来制,总、分号联系密切。每三年或四年结帐一次,盈利按股分配。早期经营票号的全是山西商人,所以习惯上称西帮。19世纪70年代以后,江浙商人也有设立票号的,称为南帮。20世纪初,票号已有30余家,在全国20余个城市设有400余处分号,并在日本东京、俄国莫斯科、印度加尔各答及新加坡等地设立分号。

太平天国革命期间及其后,票号业务主要是为清政府汇解京饷和军、协各饷,收取汇水;并收存中央及各省官款和官僚的私人存款。因此与清政府的关系日益密切。官款存入票号,均不计息;官僚私人存款给息很低,年息仅二三厘,有的甚至无息;票号转以一分左右利率发放,坐享利息的差额。此外,它还利用当时各地银两平色的不统一,在折合上追求利益,有时所得还在汇水之上。来自这三方面的收益,使票号获致优厚利润。

在一般情况下,票号不与外国洋行或银行发生直接联系。不过经由钱庄的中介,它也经常为对外贸易通融资金。20世纪初,中国近代工业有所发展,票号也投放于若干工业企业和铁路,但其数量在票号总资本中所占比重很低。

19世纪末20世纪初,中国通商银行、户部银行及交通银行等相继成立,各省又大多自设官银钱号,清政府的官款和京、协饷的存汇业务大部分为银行取代,票号业务衰落。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一时间票号无力应付存户的提款和挤兑,而贷给官僚的大量款项又无法收回。因之,大多数票号便在短期内倒闭。所余几家资力较厚的票号在支撑过程中,也先后改组为钱庄或银行,票号遂消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