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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结构

家庭中成员的构成及其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状态,以及由这种状态形成的相对稳定的联系模式。家庭结构包括两个基本方面:

(1)家庭人口要素。家庭由多少人组成,家庭规模大小。

(2)家庭模式要素。家庭成员之间怎样相互联系,以及因联系方式不同而形成的不同的家庭模式。

家庭人口要素

家庭可以分为大家庭和小家庭。相对来说,人口较多的称为大家庭,人口较少的称为小家庭。在人类社会早期,曾经有过群婚,以后又出现了对偶婚,这种婚姻形态使得一个家庭中可能包括多对配偶及其所生子女,与后来的一夫一妻制家庭相比,其家庭成员较多,可以说是大家庭,那时出现的家庭公社就是一例(见家庭史)。最初的一夫一妻制家庭是父权家长制家庭,它由若干数目的自由人和非自由人在家长的统治下组成,即家庭中不仅包括有亲属关系的人,还包括一定数量的奴隶,相对来说,这种家庭规模也比较大。大家庭的存在是和低生产力水平相联系的。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家庭规模开始由大变小。20世纪以来,由于人们开始自觉地控制生育,家庭规模变得更小了。根据1974年世界人口会议文件《世界和各地区的人口前景》证实,1970年全世界平均每户为4.47人,其中发达地区平均每户3.40人,发展中地区平均每户5.16人。该文件预测到1985年全世界平均每户为4.20人,其中发达地区平均每户3.06人,发展中地区平均每户4.82人。

家庭模式要素

家庭结构有不同的分类。按家庭中配偶的对数可分为:

(1)多夫多妻制家庭;

(2)一夫多妻制家庭;

(3)一妻多夫制家庭;

(4)一夫一妻制家庭。按参与和决定家庭事务的权利可分为:

(1)父权家庭;

(2)母权家庭;

(3)舅权家庭;

(4)平权家庭。按家庭传袭系统可分为:

(1)母系家庭;

(2)父系家庭;

(3)平系家庭(男女两系平等计算或者任何一系都可以);

(4)双系家庭(同时属于父族和母族)。按家庭成员居住地可分为:

(1)从妻居家庭;

(2)从夫居家庭;

(3)单居制家庭。最通行的分类方法是按家庭的代际层次和与亲属的关系把家庭分为:

(1)核心家庭,即由父母和未婚子女所组成的家庭;

(2)主干家庭,即由父母和一对已婚子女,比如由父、母、子、媳所组成的家庭;

(3)联合家庭,即由父母和两对或两对以上已婚子女所组成的家庭,或者是兄弟姐妹婚后不分家的家庭;

(4)其他家庭 (以上3种类型以外的家庭)。分类的方法不同,家庭模式的含义也不相同。

家庭结构的人口要素和模式要素之间的关系

家庭人口和家庭模式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一般来说,核心家庭人口较少,主干家庭人口居中,联合家庭人口较多。然而,由同样人口组成的家庭,人和人的关系不同,其组成的家庭模式也可能不同。(见图)

图

在世界家庭平均人口逐年减少的情况下,核心家庭已经成为各国家庭的主要模式。在多数东方国家,除以核心家庭为主外,还有一定数量的主干家庭。在西方国家,除核心家庭外,还出现了单亲家庭、单身户等其他家庭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