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nongye jiaoyu
[外文]:agricultural education
传授农业科学知识和农业生产技术的重要手段,从知识、技能和思想品德上培养一定社会所需要的农业科技、管理人员和农业劳动者的活动。一般指以农业科学技术知识为教学内容的学校教育;广义上也包括与农业技术推广有关的宣传、示范活动和农民教育等。
农业教育起源于农业生产劳动实践,又反过来为发展农业生产服务。在现代,科学技术已成为农业生产力的重要因素。因此,农业教育的发展又受科学技术发展水平的制约,并对促使科学技术为农业劳动者和农业工作者所掌握,从而转化成为现实的生产力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农业教育和农业科学研究、农业推广三者密切结合、相互促进,已成为农业中智力投资的重要形式,推动农业生产发展的有效途径。
中国的农业教育可分以下几个时期叙述。
古代农业教育在原始社会,人们只能通过农业生产劳动实践,将获得的经验互相交流、传授。中国太古时代,所谓伏羲教民佃渔畜牧,神农教民耕作,嫘祖教民育蚕,后稷教民稼穑,羲和授民以时等传说,就是反映了作物种植和畜禽饲养经验的积累、集中和传布,对于促进原始种植业和畜牧业发展的重要作用。从奴隶社会到封建社会的漫长历史过程中,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和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分工的发展,逐渐出现了专管或兼管农业的官吏和机构。如商代置司徒,汉代置大司农,唐代于太仆寺置兽医博士,宋代于太仆寺设官教阅象马术,元代、明代设司农司、置劝农官等,其中有的农官除掌管农业生产外,也进行某些农业教育活动。但长时期来,由于以传授儒家思想为主要内容、以培养封建官吏为主要目标的学校教育占了统治地位,轻视自然科学和专业技术知识,农业教育并未得到发展。农业生产技术知识主要仍靠劳动人民家传世袭,代代相传。乡里老农丰富的实践经验,常被概括为农谚,以便记忆、传授。但古代的民间私学在研究和传播农业技术知识方面曾起了一定作用。许行是战国时期农家的代表。此后,氾胜之、贾思勰、徐光启等农学家的著作,实际上也是总结和传播农业知识的重要工具。
近现代农业教育中国近代农业教育始于清代末期。1897年,杭州知府林迪臣创设浙江蚕学馆,为中国近代农业教育之滥觞。其后湖北、江苏等省相继设立农务、茶务、蚕桑等学堂。1902年,清廷颁布《钦定学堂章程》,将农业学堂作为实业学堂之一种列入正轨学制系统。以后,各省相继设立高等、中等、初等农业学堂,不少师范学校和普通高等、中等学校也纷纷开设农科或农业课程,如南通民立师范学校农科(1906),京师大学堂农科(1910),清华学校的农业课程(1911)等。水产、茶业、兽医等各类专业学校也陆续开办。截止1909年,全国共有高等农业学堂5所,中等农业学堂31所,初等农业学堂59所,在校学生数分别为530人、3226人和2272人。其中高等学堂也培养农业师资。此外,还派学生出国留学,清末留学生中学农者约二三百人。
民国时期, 农业教育又有发展。除西北大学、金陵大学、岭南大学和东南大学相继设立农科或开设农业课程外,各种农业专科学校、农业职业学校、高级中学农科以及短期农业职业训练班、讲习所等开办颇多,并涌现一批农业教育家,如郑辟疆、过探先、邹秉文、章之汶、王舜臣、辛树帜等。其他由知识界、教育界人士创办的农村教育实验机构,有黄炎培的中华职业教育新农村改进实验区、梁漱溟的邹平乡村建设学院、晏阳初的平民教育促进会定县试验区、俞庆棠和高践四的无锡江苏省立教育学院黄巷、惠北、北夏民众教育实验区等。陶行知创办的晓庄试验乡村师范学校实践“手脑并用”的教育思想对于培养既有文化知识、又有农业生产和农村建设技能的乡村教育工作者起了积极作用。抗日战争时期后方的农业教育也有一定发展。到抗战胜利后的1946~1947年,全国约有专科以上农业院校20所,农业专科38个,学生10179个;中等农业学校 273所,学生47732人。
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斗争过程中, 也开展了农业科学技术知识的普及工作。1924年在广州举办的农民运动讲习所即有农村教育等课程。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苏维埃政府曾在瑞金建立农业学校,培养农业干部,该校附设的农业试验场和农产品展览所,是向苏区农民进行农业技术推广的阵地。抗日战争时期,延安的自然科学院(后合并于延安大学)设有农学系,陕甘宁边区有农业学校,苏中盐阜区有农纺专科学校,晋冀鲁豫边区有农业中学等。解放战争时期,长春东北大学所属自然科学院设有农业专业,晋冀鲁豫边区北方大学(后与华北联合大学合并为华北大学)设有农学院,解放战争后期成立了沈阳农学院、哈尔滨农学院和一些农业专科学校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的农业教育农业教育作为社会主义教育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任务是为实现农业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培养从高级农业科学技术专家到中、初级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以及受过良好技术训练的农业劳动者。农业教育的实施,有高等农业教育、中等农业教育以及各种形式的成人农业教育等不同的层次。30余年来的发展远远超过以往。
(1)高等农业教育。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经过1952年的院系调整,原设在综合性大学内的农学院和农业科、系,从原属大学分出集中成为分布各地的单科性农学院。1979年后相继确定北京农业大学、南京农业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华中农业大学、西南农业大学、西北农业大学、沈阳农业大学以及北京农业工程大学为全国重点农业大学。到1987年,全国共有高等农业院校67所,专业146个,专任教师26404人,本、专科学生115268人,研究生5017人。此外,还有各种农业进修班、短训班、函授部、夜大学以及培养农业学校师资的农业教育专修科等 (均不包括林业、农业机械、水利等院校,下同)。科学研究也是高等农业院校的中心任务之一。自1978~1983年,获得国家和省两级科技奖的科研成果计496项。
(2)中等农业教育。50年代以后中等农业学校领导体制进行过多次调整。现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林厅(局)直接领导、由农林厅(局)和地区双重领导和由地区农委或农业局直接领导3类。1987年共有374所,专任教师19128人,学生132175人。80年代以来,围绕为农业现代化培养中级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的任务,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增强了专业的针对性和应变可能性,并实行教学、试验、示范和推广相结合,通过校外教学基地,向农民传授科学技术推广先进经验,开展科技培训和咨询服务。
(3)成人农业教育。50年代以来,农业部门在职职工和农民业余农业教育在培训农业技术骨干方面起了重要作用。1979年以后,农牧渔业部又进一步加强了对农业行政领导管理干部、农业技术员以及对广大农民和一般农业职工的培训、教育。主要的形式有以县以上主管农业的干部为对象的农业干部培训班、农业管理干部学院和农业干部大专班,以培养达到中等农业技术水平为目标的农民职业技术学校和农业职业中学,以及以广大农民为对象的中央农业广播学校等。
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农业教育可以美国、联邦德国和日本为代表。
美国农业教育的特点是以立法来推动农业教育,实行农业院校、农业试验站和农业推广服务三结合的制度,并建立许多有关的群众性组织。有组织的农业教育开始于18世纪末。1862年,通过了赠地学院法案,规定用出售公地的收入作经费,每州至少建立一所开设农业和机械课程的州立学院,赠地学院即因此而得到迅速发展。1877年通过《哈奇法案》后,由农业部、州和州立大学农学院共同领导的农业试验站逐渐发展成为农学院的一个组成部分。1914年通过的《史密斯-利弗法案》,则为农业技术推广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而推广服务工作也由农业部和农学院共同领导,并以农学院为主。这样,就从州到县形成了农业教学、农业科学研究和农业推广三者密切结合的完整体系,而州农学院则在这个体系中发挥中心作用。第一次世界大战后,许多州立农工学院都发展成为综合性大学。此外,美国中等学校中的农业学科和农业职业教育等也有较快发展。20世纪初为适应农村青年需要而发展起来的各种群众性团体和俱乐部如4H俱乐部(又称四健会)和美国未来农民联合会(简称 FFA)等,除进行农业推广服务外,也有一定的农业教育作用。
联邦德国农业教育有3个层次:
(1)普通农业职业学校。采用“二元制”,即学生学习期间一面在家庭农场接受农业师傅的指导,学习实际操作技能;一面在校学习理论,学制3年。学生毕业时,经国家考试合格,方可取得农民资格。
(2)农业专科学校。主要以取得农业职业学校毕业证书的农民或农业职业学校毕业生为对象,再经一定年限的学习,经国家考试合格,取得农业师傅或农业技术员资格。
(3)高级农业院校。其中有的是以10年制中学毕业后又经过职业培训的学生为对象,以培养农业工程师为目标;有的是大学的农业系,学制4年,招生对象一般为13年制中学毕业,又经过1年职业教育的学生,毕业后从事正式工作前,经1~2年业务实习,方能取得工程师称号。
日本根据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日本新学制,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大学(包括短期大学、研究生院等)都进行农业教育。初级中学主要是进行一般的农业知识、技能教育。高级中学设有多种农业学科,如 2年定时制的“农业专攻科”,和1~2年全日制的“农业特别专攻科”等。大学农业教育以培养高级农业科技人才和政府农业管理干部为目标。此外还有各种形式的农业专修科、进修班、短期大学农业教育等。
苏联和东欧国家的农业教育苏联农业大学本科学制因专业而异,自4~6年不等。高等农业院校除进行课堂教学外,函授教育也较发达。苏联农业函授班学生人数约占农业院校学生总数的一半。高等农业院校同时也是苏联农业科学研究工作的一支重要力量。研究生培养实行兼职研究生制度。在中等农业学校中,国营农场技校的发展较快。每年中等农业技校毕业生接近20万,约比高等农业院校毕业生多2倍。此外,还有以具有中等专业教育程度的技术人员和领导干部为对象的农业干部进修学校以及各种初等农业学校、1~2年制农业学校、不脱产的农业技术训练班和短期训练班等。
东欧国家一般在相当于初级中学的最后一年或高中阶段,开始分科或选修职业课程,职业科中大多设有农科。另外也有农业职业学校和中等技术学校。但不同国家又各有特点,如在民主德国,凡修完8年制中学的可进入农业职业学校,修完10年制中学的可进入高等农业学校或农业专科学校。波兰实施 3种不同形式的中等农业教育:一种是以受过义务教育的青年为对象的农业学校,不发给证书;一种是农业基础学校,主要培训管理员和熟练技工;一种是中等农业学校,其中有的以8年制普通学校毕业生为培训对象,有的以培训农业学校和农业基础学校的毕业生为主,学生毕业后可进入高等农业院校。罗马尼亚几乎全部实行12年制职业化中等教育,其中农业职业技术学校约占21%。高级农业职业中学以培养熟练技术工人为主,毕业后可报考农业大学;普通农业职业中学学生毕业后可取得“师傅”职称,但不能直接报考大学。
发展中国家的农业教育除中国外,印度可作为一个代表。它在20世纪60年代以前农业教育尚较落后。1949年后,印度政府开始以美国赠地学院方式,在各邦建立“农村大学”。第一所农业大学在1960年建立于北方邦的潘特那加,现改名为农业技术大学。以后,这种大学在其他许多邦也相继建立。60年代以后,随着“绿色革命”的开展,一些发展中国家逐渐形成了一套正规的高、中等农业教育体系和农业职业培训网。此外,还广泛设立“新技术训练中心”和“推广员训练中心”,对农业劳动者进行技术普及教育;农村妇女和青年则可参加各种农业开发培训班(见林业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