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勾栏

宋、元时戏曲及其他伎艺在城市中的主要演出场所,又作勾阑、构栏。勾栏,原即栏杆。《水经注·河水》:“吐谷浑于河上作桥……施勾栏,甚严饰。”亦作钩栏。《王建宫词》:“风帘水阁压芙蓉,四面钩栏在水中。”唐代勾栏已同歌舞有联系。李商隐《倡家诗》有“帘轻幙重金勾栏”句,诗中所写的“倡家”,就是擅长歌舞的伎艺人。到了宋代,中国城市的戏曲剧场已基本形成,也称勾栏。明代以后,又把妓院称作勾栏。

宋代勾栏多同瓦市有关。瓦市,又名瓦舍、瓦肆或瓦子,是大城市里娱乐场所的集中地。北宋汴京(今开封)、南宋临安(今杭州)等都有不少瓦市。耐得翁《都城纪胜》:“瓦者,野合易散之意也”。瓦市中搭有许多棚,以遮蔽风雨。棚内设有若干勾栏。大的瓦市,有几十座勾栏,演出杂剧及讲史、诸宫调、傀儡戏、影戏、杂技等各种伎艺,可容观众数千人。宋、元时的勾栏,今无一存,也没有留下任何形象资料,只能从各种记载中了解它的大致结构。孟元老《东京梦华录》:“东京般载车,大者曰‘太平’,上有箱无盖,箱如构栏而平。”据此推知,宋时勾栏,也似方形木箱,四周围以板壁。勾栏的一面有门,供观众出入。门口贴有称作“招子”或“花招儿”的花花绿绿的纸榜,向观众预告演出。有的勾栏门首,还要悬挂“旗牌、帐额、神帧、靠背”等装饰物或演出用具,以广招徕(杜善夫《庄家不识勾栏》、无名氏《汉钟离度脱蓝采和》)。勾栏内部设有戏台和观众席。戏台一般高出地面,台口围以栏杆。戏台前部为表演区;后部为演员装扮、休息之所,叫作“戏房”。戏房中的演员,有时还需与前台结合着演戏。如《张协状元》:“净在戏房作犬吠”;“生在戏房里喝:‘什么妇人直入厅前,门子当头何不止约?’”前后台之间,以板壁、屏风或台帐隔开。由戏房通向前台的上下场门,称为“鬼门道”。明初朱权《太和正音谱》:“构栏中戏房出入之所,谓之‘鬼门道’。鬼者,言其所扮者,皆是已往昔人。”“鬼门”,一作“古门”。元代杨显之《潇湘夜雨》:“做向古门问科”。古门之意,与鬼门同。观众席设在戏台对面的叫“神楼”,设在两侧的叫“腰棚”。《蓝采和》:“这个先生,你去那神楼上或腰棚上看去。”

瓦市勾栏的出现,对中国戏曲的形成,具有重要意义。这是民间艺人向市民观众长期卖艺的地方,各种伎艺之间可以互相交流、吸收。演出可以经常化、固定化。《东京梦华录》说,京瓦伎艺,“不以风雨寒暑,诸棚看人,日日如是。”《蓝采和》中描写的杂剧艺人蓝采和,在梁园棚勾栏里固定演出竟达20年之久,“学这几分薄艺,胜似千顷良田”,演员有了稳定的演出场所和较好的经济收入,有利于艺术上的提高。从剧场的发展来说,到了宋、元勾栏的阶段,其基本形制已大体具备。但勾栏毕竟还是早期的城市戏曲剧场,有简陋的一面,多少带有临时的性质,容易损坏。《南村辍耕录》上就记有元至元二十二年(1362)勾栏倒塌、压死观众的事件。所以它不如农村以砖木结构的庙台坚固耐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