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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供给

一国经济社会中货币供应量的创造(包括扩张和收缩)过程。

货币供应量与货币供给

货币供应量是经济社会中某一时点上存在的货币数量。当代世界各国流通中的货币都是不兑现信用货币。在不兑现信用货币流通条件下,货币供应量就是非银行部门(企业、居民、财政)所持有的银行部门(中央银行与商业银行)的负债凭证。其中,非银行部门所持有的中央银行的负债凭证称为通货;非银行部门所持有的商业银行的负债凭证称为存款货币。货币供应量是货币供给实现的结果,货币供给则是货币供应量形成的前因。货币供应量是一个既定的实体,货币供给则是货币供应量得以扩张或收缩的过程。由于货币供应量包括通货与存款货币,货币供给的过程也分解为通货供给和存款货币供给两个环节。

通货供给

通常包括三个步骤:

(1)由一国货币当局下属的印制部门(隶属于中央银行或隶属于财政部)印刷和铸造通货;

(2)商业银行因其业务经营活动而需要通货进行支付时,便按规定程序通知中央银行,由中央银行运出通货,并相应贷给商业银行帐户;

(3)商业银行通过存款兑现方式对客户进行支付,将通货注入流通,供给到非银行部门手中。

特点:

(1)通货虽然由中央银行供给,但中央银行并不直接把通货送到非银行部门手中,而是以商业银行为中介,借助于存款兑现途径间接将通货送到非银行部门手中。

(2)由于通货供给在程序上是经由商业银行的客户兑现存款的途径实现的,因此通货的供给数量完全取决于非银行部门的通货持有意愿。非银行部门有权随时将所持存款兑现为通货,商业银行有义务随时满足非银行部门的存款兑现需求。如果非银行部门的通货持有意愿得不到满足,商业银行就会因其不能履行保证清偿的法定义务,而被迫停业或破产。

上述通货供给是就扩张过程而言的,从收缩过程说明通货供给,程序正好相反。

存款货币供给

商业银行的存款负债有多种类型,其中究竟哪些属于存款货币,而应当归入货币供应量之中尚无定论。但公认活期存款属于存款货币。

在不兑现信用货币制度下,商业银行的活期存款与通货一样,充当完全的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存款者可据以签发支票进行购买、支付和清偿债务。因此,客户在得到商业银行的贷款和投资以后,一般并不立即提现,而是把所得到的款项作为活期存款存入同自己有业务往来的商业银行之中,以便随时据以签发支票。这样,商业银行在对客户放款和投资时,就可以直接贷入客户的活期存款。所以,商业银行一旦获得相应的准备金,就可以通过帐户的分录使自己的资产(放款与投资)和负债(活期存款)同时增加。从整个商业银行体系看,即使每家商业银行只能贷出它所收受的存款的一部分,全部商业银行却能把它们的贷款与投资扩大为其所收受的存款的许多倍。换言之,从整个商业银行体系看,一旦中央银行供给的基础货币被注入商业银行内,为某一商业银行收受为活期存款,在扣除相应的存款准备金之后,就会在各家商业银行之间辗转使用,从而最终被放大为多倍的活期存款。

例如,在初始点上,中央银行将1000万元的基础货币注入商业银行体系,并为其中的第一级商业银行全部持有,形成1000万元的原始存款。假定法定存款准备率为20%,那么,第一级商业银行将把200万元作为存款准备金缴存中央银行,然后将剩余的800万元用于放款与投资,交给甲企业。甲企业在得到这笔800万元的款项后,既不提现也不开立定期存款帐户,而是把它作为活期存款存入自己的开户行即第二级商业银行之中,以便随时动用。第二级商业银行在收受到这 800万元的活期存款之后,也会如法炮制,将其中的160万元作为存款准备金缴存中央银行,然后把剩余的640万元作为放款和投资,交给乙企业。……如此辗转存贷,从每一家商业银行看,它所收受的活期存款没有凭空增加,但从整个商业银行体系看,其所收受的活期存款却在一级一级增加,同时其所缴存的存款准备金和贷款与投资却在一级一级减少。这个过程一直要持续到活期存款额与缴存的存款准备金相等时为止。其结果,初始点的1000万元基础货币最终被放大为5000万元的活期存款。显然,活期存款的多倍创造并不是自发的过程,它必须具备相应的前提条件:

(1)商业银行只对其活期存款保有部分准备金;

(2)商业银行必须以某种方式得到新的准备金;

(3)商业银行必须出售贷款或购买证券,而不得有超额准备金;

(4)非银行部门必须购买贷款或出售债券;

(5)非银行部门必须将其所得款项存入商业银行,补充商业银行的准备金。

上述存款货币的供给是就扩张过程而言,从收缩过程说明存款货币供给,程序正好相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