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人穿小鞋”这句俗语的意思是背后使坏点子整治人,或者利用职权寻机置人于困难境地。这句俗语的来历是: 从南唐到清末,1000多年来,我国汉族妇女一直沿袭着缠足陋习,把脚缠成弓形,美其名曰“金莲”。 在封建时代,男女婚姻全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双方不得见面,怎知女方脚大脚小呢?所以,媒婆说媒时,都要女方的鞋样儿,请男方定夺。为防受骗,男方同意了婚事就留下鞋样,按照尺寸做一双绣鞋(现在有的地方还残留着姑娘结婚时在娘家换鞋穿的风俗,不过已不是小鞋,也不是男方所送)。如果当初故意尺寸弄小,自然就穿着不舒服,甚至穿不上,就要丢丑。后来,人们把这种风俗逐渐引申到了社会生活方面,“给人穿小鞋”这句俗语,也就流传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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