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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维科学

研究人的意识与大脑、精神与物质、主观与客观的综合性科学。思维是人脑对客观事物的反映。人们从某些特定角度对思维及其有关问题进行探讨,已有很久的历史。20世纪50年代以后,各学科的多层次和横向渗透发展,尤其是计算机科学的诞生,为全面、系统地研究思维现象开辟了新途径。中国科学家钱学森于80年代初提出创建思维科学技术部门,并把思维科学划分为思维科学的基础、思维科学的技术科学和思维科学的工程技术三个层次。思维科学的相邻科学有人体科学、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系统科学等。思维科学是从心理学、人工智能、计算机科学、生理学、文学艺术等方面研究人思维过程的规律。其应用领域涉及科学语言学、模式识别、人工智能、教育学、情报学、管理学、文字学等学科。因此思维科学对新一代智能计算机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思维科学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的指导下,在人类认识和改造主、客观世界过程中发挥作用;同时也将为深化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提供素材,成为启迪新一代科学技术的人类科学思维的基石。

思维科学的基础是思维学和社会思维学。思维学有三个组成部分。

(1)抽象(逻辑)思维学:抽象思维是可以用计算机来代替人脑工作的那部分思维。

(2)形象(直感)思维学:形象思维建立在经验或直感的基础上。形象思维学主要研究人类根据经验或直感产生智能活动的行为,以及如何用计算机实现这一过程并使之上升为理论。

(3)灵感(顿悟)思维学:灵感思维是形象思维的扩展,由直感的显意识扩展到灵感的潜意识。社会思维学则是研究人、集体是怎样思维的。人认识客观世界不但靠直接实践,而且还要利用人类过去积累的知识。因此人的思维活动具有集体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