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xing ji li
中国程朱理学关于人性的重要命题。由程颐提出而为朱熹所发挥。程颐认为,理就是天,它赋予人即为性。其性存于人而有形者即为心。所谓有形之心,是指有事时“主着事时,便在这里”,无事时“便不见”,并非指可以看得见的形体,它只是比性更具体。从本质上来说,心、性为一,皆本于理或天理。程颐在回答心、性、天是否为“一理”时说:“自理言之谓之天,自禀受言之谓之性,自存诸人言之谓之心。”因为性禀受于理,所以说“性即理也,所谓理,性是也”。
朱熹从理与气的关系上,对程颐的“性即理”作了论证和发挥。程颐对心与性与情的关系,未加详论,朱熹据张载的“心统性情”说,认为理与气相合而有人之心,为一身之主宰。其性便是心中的道理,这个道理实即居于心中,性表现于外即是情。他又说:“性者心之理也,情者心之用也,心者性情之主也。”朱熹以心作为环节,将性与情既联系起来,又加以区别。虽然心包含性,但不能说心就是性。因为心还包含情,既不能说心即性,更不能说心即理。
程颐、朱熹的“性即理”说认为,性本于理,而理又是纯粹至善的道德标准,故性无有不善,它的具体内容就是仁义礼智信。这就把封建道德提高到天理、天道的高度,具有宇宙本体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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