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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方式为“合资合作设备”或“外资设备物品”如何办理核销报审?

进口单位凭贸易方式栏中注明为“合资合作设备”或“外资设备物品”,征免性质为“照章征税”的进口货物报关单购付汇的,可以持与支付方式相应的有效凭证和商业单据以及进口付汇核销单,直接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境内机构凭贸易方式栏中注明为“合资合作设备”或“外资设备物品”,征免性质为“免税”的进口货物报关单购付汇的,应当持外经贸部门批准以现汇投资或者增资的文件、海关批准免税的证明文件和与支付方式相应的有效凭证和商业单据向外汇管理局申请,凭外汇局核发的售汇通知单及进口付汇核销单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售付汇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