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经营资金可以从各种渠道筹集和取得,包括吸收投资方式和举债方式筹集和取得资金.吸收投资方式的一般筹集渠道有:1)国家投资,即由国家从财政预算中拨款投资;2)发行股票,即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金;3)接受经营投资,即采用联营,合资经营,合作经营等形式,由参与经营一方投入资金;4)用企业内部公积金转增股本,即从企业内部的资本公积金和从经营利润提取的盈余公积金中,以一部分转增为资本金. (通过吸收投资方式筹集的资金称为主权资本). 属于举债方式的一般筹资渠道有:1)银行借款,即从银行取得的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2)发行债券,即通过发行企业债券筹集资金;3)结算过程中的各种应付款,即企业经营过程中的各种应付款,应付票据和预收款. (通过举债方式筹集的资金称为借入资本) 企业从各种渠道筹集到的资金,要按照生产经营活动、商品购销活动和提供劳务服务活动的需要,用于各个方面,主要的方面有:1)建造或购置劳动资料。2)购置劳动对象;3)货币资金;4)结算过程中的各种实收款。5)对外投资。以上各项占用可以分为三类,即流动资金占用、长期投资占用和固定资产占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