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标题概述表的内容位于表的上方正中;2横标目居左代表研究对象,纵标目居右和分隔线上代表研究对象的指标;3线条力求简洁只保留顶线、底线及各标目分割线;4表内数字用阿拉伯数字表示,空格用“…”代替。 (2)1直条图,适用于相互独立的变量资料; 2构成图,包括原图和百分条图,适用于构成比资料; 3线图,适用于连续性资料; 4直方图,适用于描述连续性资料的分布情况,揭示频数分布的特征和类型; 5箱式图,用于比较两组或多组连续性资料的分布情况; 6散点图,用点的密集程度和趋势描述两变量之间的关系 7统计地图,描述某现象在地域上的分布情况。 一般说来,统计表由标题、标目、线条、数字四部分构成(有时附有备注)。编制统计表的注意事项: (1) 标题概括表的内容,写于表的上方,通常需注明时间与地点。 (2) 标目以横、纵标目分别说明主语与谓语,文字简明,层次清楚。 (3) 线条不宜过多,通常采用三条半线表示,即顶线、底线、纵标目下的横隔线及合计上的半条线。 (4) 表内一律采用阿拉伯数字。同一指标小数点位数要一致,数次要对齐。表内不留空格。 (5) 备注不要列于表内,如有必要,可在表内用“ * ”号标记,并在表外加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