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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理解人格障碍?

(1)人格的正常与异常之间没有明显的界限,即使很严重的人格障碍者也具有某些优良的人格素质。至今没有诊断人格障碍的金标准。一般从统计学和社会学两方面进行判断,但临床上统计学标准难以用具体数据体现,而是与“同一文化背景中的一般人”进行比较。也就是说人格障碍的“感知、思维、情感,特别是待人方式”明显而突出的和一般人不同。如一位美国人到中国来,其思维、情感和行为方式也会和我们格格不入,但不能说他有人格障碍,因为他的人格不是在中国文化背景中形成的。社会学标准是人格特征使本人感到痛苦,也使社会和他人感到烦扰,即“害人害己”。   (2)18岁以上才能诊断人格障碍。青少年对事情和处境的思维与反应形式具有很大的可塑性,人格一般在18岁后逐渐稳定,才可能出现“根深蒂固的行为方式”。人格障碍表现绝大多数都可以追溯到青少年期,但大多数具有异常行为的孩子成年后却是“正常人”。   (3)一个人以前行为正常而后来开始不正常,更有可能是“精神病”,只有一如既往的行为异常才可能是人格障碍。即人格障碍没有其他精神障碍那样具有明确的起病时间,其病程漫长且两头都难以确定具体日期。   (4)诊断人格障碍所依据的最主要的资料是长期密切接触的知情人,医生对患者的检查所得的印象是其次的。即人格障碍的诊断必须以纵向的一贯表现为基础,而不能仅依靠横向的短时接触。正如一个被单位辞退的人,在新单位完全是可以在短期内表现良好,但时间呆久了就会又出现明显的人际关系问题和不良的行为方式。临床上人格测验的结果也只作主要参考,不能代替诊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