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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书目

揭示与报道一个国家在一定时期内出版的所有图书及其他出版物的目录。包括报道最近出版物的现行国家书目和反映一定时期内出版物的回溯性国家书目。

国家书目产生较早。公元前 1世纪,中国汉代《别录》、《七略》记载当时的国家藏书,具有国家书目的性质。1595年,A. 蒙塞尔编制 《英国出版图书目录》。17~18世纪,随着出版业的发展,国家书目不断增多。19世纪出现定期出版的国家书目,如1811年创刊的《法国书目》,1825年创刊的《现行德国图书通报》,1829年创刊的《现行瑞典图书通报》,1833年创刊的《现行荷兰图书通报》等。1858年“国家书目”一词首次出现于文献中。1871年瑞士出版了现行国家书目,美国(1898)、比利时(1875)、波兰(1878)、保加利亚(1897)也相继出版现行国家书目。到20世纪80年代全世界有近百个国家编辑出版了国家书目。中国自1987年起编制《中国国家书目》。

现代国家书目通常由国家图书馆或专门建立的书目机构负责编纂。编制国家书目的资料来源大体有3种:

(1)呈缴本(见出版物呈缴制度)。

(2)通过版权登记征得的出版物。

(3)图书馆馆藏或书商、出版商赠送的图书。在收录范围上,大多数国家书目仅包括本国境内某个时期用多种语言出版的图书,少数还包括本国以外的用某种语言出版或关于某国的图书。由于政治、语言、地理原因,各国国家书目收录范围不尽一致。如《法文出版物总目》 包括瑞士、法国和其他国家用法语出版的图书;塞内加尔的国家书目同时也收录了邻国马里的图书。捷克斯洛伐克的国家书目是由两个独立的出版物目录组成的, 一为捷克地区,一为斯洛伐克地区。

在收录文献类型方面,各国国家书目体例不尽相同。一般认为应包括:政府出版物、公私出版品、报纸、期刊、地图、乐谱、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出版物、本国出版的外文书刊、音像文献、缩微文献等。在编排体例上,国家书目一般采用分类编排,如《比利时书目》按《国际十进分类法》编排;有的国家书目按主题编排,如《奥地利书目》分为13个主题,每个主题下按作者字母顺序排列;还有的国家书目按出版物的形式等编排,如加拿大的国家书目先按出版物的形式进行划分,再按《杜威十进分类法》编排。国家书目通常都附有辅助索引和标题表,可从多种角度揭示和检索文献。国家书目在文献著录和款目编排方面通常更加规范化和标准化。现代的国家书目较多地采用电子计算机技术,实行自动化编目。为了提高国家书目的质量和便于国际书目信息交流, 1977年国际图书馆协会和机构联合会的世界书目控制 (UBC) 计划办公室为联合国教育、科学和文化组织制定了《国家书目机构和国家书目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