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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信用

国际间的借贷行为,主要由对外贸易信用和为资本输出服务的国际长期信用所构成。

对外贸易信用

有商业信用和银行信用两种形式。

商业信用发生于下列情况:

(1)预付款信用。出口信用的一种方式,进口商向外国出口商预付的货款,将来由出口商供货偿还。

(2)公司信用。进口信用的一种方式,进口商从外国出口商方面以商品形态获得的信用,然后定期清偿债务。

银行信用可分为:

(1)银行对出口商提供的短期信用。如商品抵押贷款或商品凭证抵押贷款。即在商品运到指定地点,等待推销的过程中,以商品或商品凭证为抵押取得国外银行的贷款。

(2)由卖方(出口方)银行提供给出口商的中长期信贷,称为卖方信贷。这与大型成套设备及技术的出口密切相关。出口商(卖方)以分期付款和赊销的方式将主要机器或成套设备卖给进口商,然后根据协议由进口商分期偿付货款。由于出口商要在全部交货若干年后才能陆续收回全部货款,因此为保持企业正常经营,往往需向当地银行借取这种信贷。

(3)银行对进口商提供的信用。又分为:a.承兑信用。即当出口商提供商业信用给进口商时,出口商往往要求由银行承兑票据。在这种情况下,进口商必须先取得银行方面承兑出口商汇票的同意。这样,出口商就不再向进口商提出汇票,而是向进口商委托的银行提出汇票,并由银行在汇票规定的期限内兑付汇票。b.票据贴现。如果出口商在汇票到期前需要现款,可以将已经进口商或其银行承兑的汇票拿到银行中去贴现。c.买方信贷。即卖方(出口方)银行提供给买方企业(进口方)或买方银行的中长期信贷。

国际长期信用

为资本输出服务的国际信用。资本输出的方式有:

(1)借贷资本的输出。利用对外贷款的形式来实现,国际信用就是资本输出的方式;

(2)工业资本的输出。主要是通过在输出国金融市场上发行或推销外国企业有价证券的方式来实现。工业企业所以举借外债,或是由于国内资本缺乏,或是由于外国金融市场利率较低,在国外取得借款较为有利。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国际信用关系除了双边提供的各种贷款外,还通过一些国际的或地区性的金融组织提供信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