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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史

汇合并删节记载南朝历史的《宋书》、《南齐书》、《梁书》和《陈书》而编成的纪传体史书。唐李延寿撰。含宋本纪三卷、齐本纪二卷、梁本纪三卷、陈本纪二卷、列传七十卷,共八十卷。

李延寿,生卒年不详,出于陇西著姓,世居相州(今河南安阳)。父太师,熟悉前代旧事,以为南北朝互相隔绝,各朝史书详于本国而略于他国,有褒贬不当和失实处,因而有意按编年体记述南北朝史事,未成书而死。李延寿追承父志,记述从宋永初元年(420)到陈祯明三年(589)的史事,称为《南史》,于显庆四年(659)成书,与所纂从魏登国元年(386)到隋义宁二年(618)的《北史》并行。李延寿还曾参加《晋书》和五代史志(即《隋书》十志)的修撰,死时任符玺郎,并兼修国史。

《南史》没有采取编年体,而是把南朝各史的纪传汇合起来,删烦就简,以便阅读。列传中不同朝代的父子祖孙,以家族为单位合为一卷,对于了解门阀制度盛行的南北朝社会,有一定的方便。对各朝正史以删节为主,但有应删而未删的,如宋、齐、梁、陈四朝受禅前后的九锡文和告天之词等官样文章;有过求简炼以致混乱不确切的,如把都督某某几州诸军事、某州刺史的官衔,一律省成某某州刺史加都督;也有由于对原书史文未能很好领会而把重要字句删去的。《南史》中也有沈约《宋书》、萧子显《南齐书》等书中所未载的材料。虽然细微琐事较多,而且杂以神怪迷信,但也不乏有意义的史料。《宋书》未立文学传,《南史》以因袭为主,因而文学传不包括宋而从南齐丘灵鞠开始。这说明李延寿撰写《南史》、《北史》的体制是汇集正史的纪传,因而拘泥于原书,没有达到李太师横则沟通南北,纵则贯串几代,综合成为新著的意图。《新唐书》李延寿传的评语说,“其书颇有条理,删落酿辞,过本书远甚”,是不恰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