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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障碍

可观察到的个体活动异常。人的行为大部分是受意志控制的(自主行为),小部分不受意志控制(不自主行为);大部分是学习来的(习惯性行为),小部分是与生俱来的(本能性行为),但人的本能行为(如饮食行为、性行为)也受思想影响。各种行为基本上都是有利于对环境的适应(适应性行为)、偶而也可有一些不利于适应(不利于自身)的(非适应性行为)。由于行为有各种分类方式,所以行为障碍也有不同的分类方式。这些方式,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种是公认为理想的。

行为障碍可见于各种疾病,可为功能性式器质性。但许多行为障碍无特异性。有的疾病患者为了减轻痛苦而采取一定的强迫体位,如腹膜炎病人取仰卧位,严重呼吸困难的心脏病或肺疾病患者取端坐呼吸体位。步态指行路的姿势,也有助于诊断,如脊髓痨、帕金森氏病患者都有特殊的步态。许多行为障碍与思维、言语、情感障碍有紧密联系。神经精神科常见各种行为障碍,大致可分为几类。这些障碍常很突出,有助于诊断,且对患者的健康、安全及周围环境、社会秩序有影响。

精神运动性兴奋

或称行为兴奋,指动作和行为的大量增多。如果这种增多与当时的思想感情是协调的,同时身体各部分的动作也是协调的,则称为协调性兴奋。情绪激动时的兴奋、轻躁狂时的兴奋都属于此类。另一种称为不协调性兴奋,表现为思想感情与其动作行为不协调,常见于精神分裂症。

精神运动性抑制

指动作和行为的大量减少。如果减少到影响日常活动的程度,则属于病态。其中较典型的有:

(1)木僵。指动作和行为已减少到僵住的程度,表现不言不动不食、整日卧床、对外界刺激缺乏反应,目光呆滞,表情固定,严重者还表现大小便滞留。常见于精神分裂症,若不经治疗,可持续很长时间,但亦可突然自动好转。

(2)蜡样屈曲。病人的肢体可以被任意摆布在一个位置上,维持相当长的时间,就像塑蜡人一样。常在精神分裂症木僵的基础上出现。例如病人睡在床上,如果把枕头抽去,他的头部仍可悬空维持几分钟甚至更长时间(空气枕头)。

(3)违拗症。也常在木僵的基础上出现。此时如果要求病人做什么动作,病人常表现违拗而不执行,例如让他张口,他可以完全不动(被动违拗),也可以反而把嘴闭得更紧(主动违拗)。

(4)失用。失去正确完成有目的动作的能力。见于优势半球顶下小叶、缘上回损害时。

(5)失写。失去书写能力,见于额中回损害。

(6)失算。失去计算能力。

强迫动作

在难以抑制的意向影响下的动作,患者明知不必要这样做,但抑制不住要这样做。如每次饭前要反复洗手数次至数十次,但仍担心没洗干净,见于强迫性神经症。

其他动作和行为异常

如:

(1)刻板言语和刻板动作。指不断地(可以经年累月地)无目的地重复某些简单的言语或动作,病人对其行为的意义常拒绝作任何说明。常是精神分裂症的症状。

(2)持续言语。指对第一个要求作出的反应要重复数次后方能对第二个要求作出反应。例如问病人几岁,答55岁,又问其职业及其他问题,但病人仍答55岁;当问了四、五个或更多的问题后,方回答职业(第二个问题)。常是器质性精神病的症状。

(3)模仿言语和模仿动作。指病人毫无目的(不是为了学习、戏谑等原因)地模仿别人的一言一动,例如医生问他:“你身体好吗?”病人也说“你身体好吗?”常是器质性精神病的症状,亦可见于精神分裂症。

(4)作态。做出许多古怪、愚蠢或幼稚的动作、姿势、步态、表情,见于精神分裂症。

尚有一类行为障碍称为本能行为障碍,包括饮食障碍、睡眠障碍、性行为障碍(见性偏离)和自杀(保存生命的本能障碍)等。又见运动障碍、言语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