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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业务辅导

一个地区或一个系统中的大型图书馆或中心图书馆对本地区或本系统所属的中小型图书馆在贯彻方针任务、改进业务技术方法、培训专业干部等方面进行的辅导和帮助。业务辅导通常还包括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各馆相互学习,交流经验,开展业务研究等。图书馆业务辅导可以促进图书馆事业的发展。

中国图书馆的业务辅导工作是根据中国图书馆的历史和现状提出来的。1955年,文化部在《关于加强与改进公共图书馆工作的指示》中,把业务辅导工作列为公共图书馆3项主要任务之一。1956年的“全国图书馆工作会议”重申了这一工作。1957年召开的全国文、博、图工作座谈会再次强调“各级公共图书馆都应当加强对基层图书馆(室)的辅导工作”。70年代末和80年代制订的《省(自治区、市)图书馆工作条例》、《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工作暂行条例》和《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分别规定了省(自治区、市)级公共图书馆、中国科学院系统图书馆、高等学校图书馆对本地区、本系统或本校各有关图书馆或图书资料室、情报室等的业务辅导任务。在中国台湾省的图书馆组织规程中也有关于业务辅导方面的规定,即设立研究辅导部(有的称为推广组),“掌理调查、统计、研究、实验、视察、辅导工作人员之进修训练及各项推广事项”。

苏联的“图书馆的方法指导”,在内容、形式和方法等方面与中国的“业务辅导工作”相同或相近,但它主要还是一种“领导图书馆事业的形式”。欧美等国家图书馆业务辅导的一些内容多包含在“馆员培训”中。

图书馆业务辅导的方式、方法主要有:

(1)重点辅导。辅导馆在本地区或本系统的诸馆中选择一两个馆作为重点,深入现场,较长时间地参与其具体工作,了解情况,总结经验,及时推广。被作为重点辅导的馆,可以是先进的馆,借以树立榜样,推动全局;也可以是基础较差的馆,经过重点帮助,赶上先进。

(2)巡回辅导。辅导馆有计划、有步骤地派人深入基层,分期分批地对各馆依次进行业务辅导。

(3)召开现场会议。选择工作较好或已取得经验的图书馆召开现场会议,借以更有效地推广其先进经验,推动本地区、本系统工作。

(4)书面辅导。辅导馆将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经验,编印成定期或不定期刊物(如简报等),分发给本地区、本系统各馆学习、参考。

(5)解答业务咨询。辅导馆针对各馆提出的各种业务问题,分别予以解答。

(6)举办短期培训班,开展业务讲座。这种辅导形式可以普遍提高各馆的业务水平,解决一般性问题。

开展业务辅导工作,必须建立业务辅导网络和建立业务辅导工作档案。业务辅导网可以有以下几种组织形式。

(1)分系统辅导,按专业分工。中国图书馆的业务辅导网大都按系统建立,在同一系统内再进行层层辅导;而在同一地区内,还可按各馆的专业性质,分系统进行辅导。各级公共图书馆不但是本系统的业务辅导中心,而且要协助本地区其他系统建立各自的业务辅导网,开展业务辅导工作。

(2)分层辅导,分片包干。把本地区各类型图书馆分成若干个辅导片,而在每个片内,指定其地点适中、基础较好、力量较强的图书馆为核心馆,负责本片各馆的业务辅导工作。此法较多用于市、县馆对基层图书馆(室)的业务辅导。

(3)分专业与分片相结合。在一个省、市范围内,把前两种方法结合起来──在各类型图书馆比较集中的大城市内,采取“按专业分工、分系统辅导”的方式开展业务辅导工作;而在基层图书馆(室)较多,分布面较广的市、县内,则多采取分层分片辅导的方式;在某些大城市内,还可以二者交叉并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