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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凭证的填制要求是什么?如何审核?

原始凭证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是进行会计核算的重要原始依据。原始凭证的填制必须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1)记录真实。必须实事求是地填写经济业务,原始凭证上填制的日期、业务内容、数量、金额等必须与实际情况完全符合,确保凭证内容真实可靠。   (2)内容完整。原始凭证必须按规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齐全,同时必须由经办业务的部门和人员签字盖章,对凭证的真实性和正确性负完全的责任。   (3)手续要完备。单位自制的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业务的部门和人员签字盖章;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本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字盖章。手续完备是明确经济责任、保证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必要条件。   (4)书写清楚。原始凭证上的文字和数字都要认真填好,要求字迹清楚,易于辨认,不得任意涂改、刮擦或挖补。一般凭证如果发现错误,应当按规定方法更正。而有关现金、银行存款收支业务的凭证,如果填写错误,不能在凭证上更正,应加盖“作废”戳记,重新填写,以免错收错付。   怎样审核原始凭证?   审核原始凭证是会计核算工作中必不可少的环节,是国家赋予财会人员的监督权限。只有经审核无误后的原始凭证,才能作为编制记账凭证和登记明细分类账的依据。   3、  原始凭证审核的内容   (1)审核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理性。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理性审核的内容主要包括:审核凭证的日期、业务内容、记载数据是否真实;审核外来凭证是否有单位公章和填制人员的签章,自制原始凭证是否有经办部门和经办人员的签名和盖章;审核原始凭证所记录的经济业务是否违反国家相关规定,是否履行了规定的凭证传递和审核程序,是否有巧立名目、虚报冒领、贪污腐败行为;审核原始凭证所记录的经济业务是否符全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是否符合有关的计划成本和预算等。   (2)审核原始凭证的准确性。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在计算方面是否正确;审核阿拉伯数字的填写是否规范;审核大写金额是否与小写金额相符;审核经济业务内容与数量、金额是否对应。   (3)审核原始凭证的完整性、及时性。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制内容是否完整、是否存在未填或填写不清楚的现象;审核原始凭证的填制日期,尤其是支票等实效性较强的原始凭证,要仔细验审凭证的签发日期。   4、  原始凭证审核结果的处理   会行机构、会计人员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后,应根据不同的审核结果,分别采用不同的处理。   (1)对于完全符合要求的原始凭证,应及时办理会计手续,据以填制记账凭证。   (2)对于真实、合法、合理、但记载内容不完整,不准确的原始凭证,应将凭证退还给有关经办人员,由其补充完整、更改正确后,重新对修正的凭证进行复审,确认无误后准予办理会计手续。   (3)对于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