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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县的历史沿革

巴彦,原称巴彦苏苏。巴彦,满语谓“富贵”;苏苏,满语谓“屯”,会译即“富贵的村庄”。早在周秦之际,

巴彦县

巴彦县

本处就为隶慎属地,以后的各个历史时期都有少数民族在这里过着游牧生活。19世纪中叶,随着黑龙江土地的大量开发,清咸丰九年(1859年)始招民兴垦,设治城为中兴镇(即今天巴彦镇)。清周治元年(1862年)设呼兰厅管理此地。清光绪三十年(1904年)十二月设呼兰厅为府,移治呼兰城,改呼兰厅为巴彦州。

1932年日本帝国主义入侵,巴彦沦陷,4月5日改为巴彦县公署,隶属为黑龙江省公署,为甲等县。

1945年8月抗日战争胜利,于9月成立巴彦县民主联合政府,11月成立巴彦县人民政府,初由滨江省直辖。

1946年1月为松江省哈北专员公署,1947年哈北专员公署撤消,由松江省直辖。

1954年8月,松江省并入黑龙江省,巴彦县为黑龙江省直辖县。

1955年3月改巴彦县人民政府为巴彦县人民委员会。

1956年3月设绥化专员公署,巴彦县为其所辖。

1960年4月划归哈尔滨市,1965年6月成立松花江地区专员公署,本县为其所辖。

1996年3月松花江专署与哈尔滨市合并,巴彦县又划归哈尔滨市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