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百科大全 |

美国某公司变额万能人寿保险产品实例分析

美国某公司变额万能人寿保险产品实例分析

1.保费。

客户可按月、半年或按年缴费,也可以在第一次缴费后改为在任意时间缴费,但每次缴费都不得低于100美元。

2.保单面值。

保单发出一年后,客户可要求提高或降低保单面值,但前5个保单年度内保单面值不得低于10万美元,以后也不得低于5万美元。

3.保单给付。

保单给付为死亡给付加附加条款给付,减未偿还的保单贷款、利息以及其他欠缴费用。死亡给付有三种选择:第一,死亡给付一直等于保单面值;第二,死亡给付等于保单面值加死亡时的保单现金价值(保单现金价值等于普通账户现金价值、贷款账户现金价值与独立账户现金价值之和);第三,死亡给付等于保单面值加客户累计交纳的保费减去累计提取金额的差额。在符合公司的要求后,客户可在购买保单一年后调整自己的选择。为使产品符合美国税法规定的人寿保险的定义,公司还规定了“备选死亡给付”,当备选死亡给付大于前述的死亡给付时,就按照其金额支付。

4.独立账户结构。

独立账户下设一个基金,包括18个由公司的附属投资公司管理的投资组合和5个由外部投资公司管理的投资组合。客户最多可在其中17个投资组合中分配资产。独立账户依照纽约州的有关法律设立,该基金则依照《1940年投资公司法》注册为投资公司。

5.保单贷款。

公司规定保单贷款最低为250美元,保单贷款合计最高不得超过解约现金价值的75%。公司将按照普通账户和独立账户现金价值占全部保单现金价值的比例,从各账户中提取现金价值转入“贷款账户”。贷款账户将按贷款利率减去不超过2%的费用率计息,计息利率最低为3%。公司每年至少一次按分配保费的办法,将贷款账户收益分配到普通账户和独立账户中。如每个保单年度末31天后,客户仍未支付利息的,公司将按照发放保单贷款的方式从各账户中提取等于利息数的金额。

6.公司收取的保单费用

(1)联邦和州政府的营业税。联邦营业税收取的费用为每笔保费的1.2%,州政府营业税收取的费用,最高为每笔保费的2.25%。

(2)销售费用。保单期限在10年以内的,最高收保费的9%;期限超过10年的,最高收3%。每年超过“目标保费”(由投保年龄和保单面值决定)的部分都免交销售费用。

(3)行政费用。最高为每笔保费的1.05%,超过“目标保费”的部分只收0.05%。

(4)保险费费用。每月收取的金额为月初的保险金额减现金价值,乘以保险费费用率。保险费费用率由被保险人年龄、性别、保费标准等因素确定,最高不超过根据“1980CSOTABLE”计算的保费费率。保险费费用按照保单现金价值在各账户中的比例,从普通账户和独立账户中分别扣缴。

(5)死亡风险和费用风险费。这是公司为防止死亡率和费用率超过预定水平而收取的费用。每月按照独立账户现金价值的一定比例收取,每年最高不得超过0.9%。

(6)承保费用。当客户要求提高保单面值时,每提高1000美元收取3美元费用,为一次性收费。

(7)基金转换费。公司允许客户在每个保单年度免费转换6次投资组合,超过6次的每次收费25美元。

(8)投资管理费和其他直接费用。均按独立账户管理的年平均资产或年末资产净值的一定比例扣缴。1998年前者收取标准为0.2%-0.75%,后者为0.04%-1%。

7.基金评估日。

公司已能做到资产的每日评估,基金评估日为纽约股票交易所的每个交易日,以及公司认为投资组合的资产价值已有较大变化,应予评估的某日。

8.购买年金收入计划。

受益人在领取保险金给付时,可将一次领取保单给付总额改为购买一个终身年金收入计划,他可选择期缴或趸缴的确定期限终身年金,以及趸缴的确定给付终身年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