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liudong zijin daikuan
[外文]:current funds loan
银行为解决借款者短期流动资金需要而发放的贷款。中国1979年经济体制改革以前,银行对国营工商企业基本上只发放这种贷款。改革之后,开始发放固定资产贷款,但流动资金贷款仍然是银行最主要的一种贷款。到1989年底,流动资金贷款占整个贷款额的76.5%。
种类按用途可划分为:
(1)流动基金贷款(即铺底贷款),是银行对流动基金不足的企业根据其不足额所发放的贷款。
(2)周转贷款,是银行对企业超过铺底基金需要的流动资金发放的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此种贷款是流动资金贷款的主要部分,也是企业流动资金的主要组成部分。
(3)临时贷款,是银行对企业超过流动资金计划的合理资金需要所发放的贷款。引起临时贷款的主要原因是季节性和临时性因素造成的企业物资、商品库存超计划增加。临时贷款的期限最长不超过半年,也不能转化为周转贷款。
(4)其他贷款,包括用于企业开发新产品、消化新技术和推广使用科研成果的科技贷款;对商业票据的贴现;以实物和有价证券作抵押的抵押贷款;对专项物资储备和特种物资储备、主要农副产品收购、农副产品预购定金等发放的专项贷款。
按贷款对象可划分为:
(1)发放给国营工业生产企业、交通运输企业、物资供销企业等的国营工业贷款;
(2)发放给国营商业企业的国营商业贷款;
(3)发放给农业企业和农户的农业贷款;
(4)建筑企业贷款;
(5)城镇集体企业贷款;
(6)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贷款等。
作用合理发放流动资金贷款,对于加速资金周转,促进企业改善经营管理,充分合理使用社会资金具有重要意义。原因是:
(1)银行贷款在企业流动资金总额中所占比重很大(在国营工业企业的流动资金中银行贷款约占80%,在国营商业企业流动资金中占90%以上),因此合理使用银行贷款也就意味着合理利用了企业流动资金。
(2)银行贷款主要用于企业流动资金中起伏较大、流动性强、比较活跃的部分,企业向银行贷款要支付利息,到期要归还本金,为了减少利息支出,减轻债务负担,企业就必须改善经营管理,加速资金周转,挖掘自身潜力,减少并按期归还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