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灭六国统一后,行郡县制,为辽西郡之辖境。
西汉时属辽西郡徒河县地。新莽改称河福县。东汉建武二十五年(公元49年)置辽东属国,是为辽东属国之徒河县。
三国魏征辽东后置昌黎郡,郡治昌黎县。晋代时北方的鲜族兴起,前燕之慕容廆复置徒河,至慕容皝置西乐县于此。南北朝时则为北魏之昌黎郡广兴县,辖徒河、永乐、燕昌地。
隋统一后为辽西郡沪河县辖境。唐属汝罗守捉地。
五代后梁开平元年(907年)契丹贵族耶律阿保机,征服契丹硌部后建立了契丹国,后改为辽。始设锦州临海军,置永乐县于此,属京中道。锦州之名始于辽代,系以境内之小凌河绕城西南而东流,以其回旋如锦,名曰“锦川”,县名亦取于此。
金因辽制仍名锦州辖永乐、安昌、神水县,属北京路。元省军县名入州,称锦州属大宁路。
明洪武元年(1368年)朱元璋(明太祖)称帝,推翻了元朝统治,建都南京国号明,统一了中国。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置广宁中、左屯卫,锦县是其辖境。明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置广宁右屯卫,初设于十三山堡。翌年迁治早闾阳县之临海乡(今右卫镇),隶属辽东都指挥使司。明宣德三年置大凌河中左千户所(今之市驻地)。松山堡中屯千户所,筑城设守。迄于明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女真族首领努尔哈赤(清太祖),建立后金国。明崇祯四年(1631年)后金皇太极(清太宗),率兵进围大凌河城,明总兵祖大寿以城降。明崇祯九年(1636年)后金改国号为清。明崇十二年(1639年)困松山城。至明崇祯十五年(1642年)松山城破,明总督洪承畴、总兵祖再而三乐等被俘。从此锦县地区论于清王朝。
清顺治元年(1644年)清世祖入关定都北京,逐步统一了全国。清初大体承沿明代旧制,锦县地区为锦州之辖境。清康熙元年七月(1662年)始改锦州为锦县,隶属奉天府。清康熙三年六月(1664年)改隶广宁府。同年十二月罢广宁,置锦州,县附府。县与府之治所驻锦州。延至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分锦县西境置江家屯厅,后更名为锦西厅,隶奉天府,清宣统三年(1911年裁县为府,取名锦县名称仍称锦州府)。
民国二年(1913年)裁锦州府治,改府为县,称锦县隶属辽沈道。
民国十八年(1929年)废除道制,直隶奉天省。同年奉天省改名辽宁,锦县隶属辽宁省,县治所驻锦州。
民国二十年(1931年)“九·一八”日本帝国主义入侵,占据了中国东北,扶植伪满傀儡政权,翌年(伪满大同元年)设置锦县公署,隶属奉天省,县治所仍驻锦州。伪满康德元年十月(1934年),伪满行锦省制,设锦州省,锦县公署隶属锦州省。伪满康德四年(1937年)设锦州市,县、市分治,县治所仍驻锦州。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八·五五”光复后,锦县曾一度由八路军解放。同年冬国民党军队进驻。至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设锦县政府驻于锦州市。
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十一月,辽沈战役结束,锦州解放。锦县人民政府移驻锦州城北流水堡屯。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初,锦县人民政府迁至大凌河村。同年成立辽宁省,锦县隶属辽西省。
1954年并辽西、辽东两省为辽宁省,锦县隶属辽宁省。同年省、市、县的行政名称改为人民委员会。锦县人民委员会,隶属于辽宁省人民委员会。
1980年末经县人民代表大会决议,县革命委员会改为县人民政府。
1988年国务院批准的首批环渤海湾对外开放城市,也是辽宁省确定的辽西沿海经济区之一。
1993年11月16日经国务院批准撤县建市。改锦县为凌海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