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蒲峪路故城遗址
蒲峪路故城遗址,位于今黑龙江省克东县金城屯,是金代蒲与路的治所,为上京路所辖,管辖着黑龙江和乌苏里江流域的广大地区。蒲峪路故城遗址因乌裕尔河而得名,蒲与,又作“蒲峪”,与“乌裕尔”一样,均为女真语,意思是指“低洼地”、“涝地”,指的正是乌裕尔河。金初在这里置万户进行统治,海陵王时设节度使,城市废毁于金元之交的战乱。20世纪30年代日本人曾调查该城址,70年代黑龙江省文物考古工作者以古城为重点在此进行了3次全面调查。1975年发掘了该城南门址,1979年发掘了城内东北隅的建筑遗址,基本探明了蒲与路故城的性质与范围。1988年,蒲峪路故城遗址由国务院公布为第三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经过考古探查,城址为椭圆形,东宽西窄,东西1100米,南北 700米,周长2850米。城墙由夯土版筑,夯层厚 8-13厘米,残高 3-4米,底宽20米,上宽 2-3米,城门墩前后包有青砖。全城共有马面40座,间距60~70米。南北城墙近中间处各开1门,为过梁式单洞结构,南门门洞长12.55米,宽4.95米。门洞外筑半圆形瓮城,东西35米,南北17米,城外10米处有护城壕。
城内地势北高南低,城东北隅遗迹较为集中,该处曾发现了一处官衙遗址。遗址由正堂和露台组成,露台宽9米,长7米,正面和东西两侧有青砖砌筑的台阶。正堂面阔5间,18.3米,进深8间,11.6米,东西南三面墙壁砌筑青砖,北面为土墙。殿内有柱础3排,每排有5块础石,间距约4米。东侧有火坑,西北角有灶址。城内出土有砖瓦、鸱吻、车錾、铁镜、凿头铁链及北宋的铜钱等文化遗物,其中最重要的是“蒲与路印”的出土,这方锡印为蒲与路故城的确定提供了有力的物证。
根据《金史?地理志》的记载,明蒲与路的辖境包括路治以北三千多里以外的外兴安岭上的火鲁火疃谋克。“火鲁火疃”是女真语,意思是“山谷之城”,谋克是金代军政合一的基层单位组织,也就是说,早在七、八百年前的金代,中国的版图就远达外兴安岭以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