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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发(1789~1855)

新教第一个中国籍传教人。又名梁亚发。生于广东高明(今高鹤),15岁时去省城学习雕制印字木板。1810年与马礼逊开始往来。他不顾清政府严禁外国人及其所雇满汉人等秘密印发书籍传教的禁令,私自为马礼逊刻印汉文圣经。1815年与数名印刷工人受雇于英国传教士米怜,并随其去马六甲。次年从米怜受洗入教。1819年回广州,因违法印行自编的第一本汉文布道书而被捕。后以“私自离国出洋,私通敌人”的罪名,被处杖刑并罚款。1823年底,由马礼逊按立为宣教士,并成为英国伦敦会的正式雇员。1828年奉传教机构指示回乡,以设立学塾为名进行传教,被人斥为卖国,学塾被解散。他逃往澳门,后居广州。在这期间,他曾多次利用生员在省城考试机会,散发《圣经日课》和他自编的布道书。1834年8月,英人在广州张贴指责清政府的汉文布告,清政府怀疑出自受雇华人之手,派兵搜捕梁发等人。梁又逃往澳门,后去新加坡、马六甲等地,1839年回广州。1841年9月(鸦片战争期间),梁去澳门谒见英国伦敦会传教士,并编写汉文传教书册,同时向传教士的中国仆役传教。其后,任广州教会医院向病人传教的宣教士。1842年《南京条约》签订后,在广州、香港加紧活动,创设了一些新的传教机构。中美《望厦条约》签订时,他在致友人信件中表示支持其子“与美使顾盛同游,以期促进两国间的谅解与友好”。他曾编写通俗布道书多种。代表作为1832年集九册于一书的《劝世良言》,由马礼逊校订印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