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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地域类型

具有类似的农业生产条件、方向和特点的农业经营单位或地域单位的组合。它是一定地域农业组合的形式,同一类型中各地域或各单位的农业生产具有类同的性质、作用、方向和内在联系。它是在长期农业生产过程中由人们利用、改造当地自然环境形成的,故具有一定的稳定性。

农业地域类型与自然、经济和历史条件密切联系,既反映了地区农业部门组合(作物构成)和土地利用的情况,也反映了生产布局的情况。

农业类型与农业地域类型基本上是相同的,但也稍有差异。农业类型只反映农业的部门(作物)组合,农业地域类型反映农业部门(作物)在地区的组合。农业地域类型与农业区不同,但关系密切。农业地域类型着重地域上农业结构的形式,农业区则着重农业结构的地区分异;农业地域类型在空间分布上往往不相连接,可以重复出现,农业区在空间上为连续分布,反映农业的地域分异;农业地域类型反映地区农业的基层生产,农业区则反映较大地区的农业综合结构。所以,农业地域类型是基层的农业区,是农业区的基础。以省级农业区而言,农业地域类型是构成省级综合农业区的“细胞”;但在县级综合农业区内,农业地域类型可构成一个小农业区。农业地域类型与农业土地利用类型近似,但两者也有差异。农业地域类型着眼于地区的俩业结构和组合,而农业土地利用类型则着重于农业用地的结构和利用。

农业地域类型主要研究下列几个方面:

(1)生产特征;

(2)农业结构;

(3)生产条件,同时探索它的发生、变化和分布规律;

(4)存在问题,探索改进途径。

结构良好的农业地域类型一般情况是:

(1)农业历史悠久,耕作经验丰富,劳动力素养高;

(2)具有优良的农业经营制度;

(3)较高的集约化程度;

(4)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

农业地域类型在生产实践上和科学理论上都具有重要作用。在生产实践上:

(1)划分农业类型,较准确地掌握地区农业特点和分布规律,使农业生产更好地因地制宜,加强生产计划性,避免或减少盲目性;

(2)掌握农业类型的内部农业结构,使各部门相互促进,充分发挥生产潜力,合理安排劳动力。在科学理论上:

(1)为农业区和农业地带的划分提供重要依据;

(2)充实农业地理学的内容,推动农业地理学理论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