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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TA5》三大主角人物性格解析及背景故事详解

   《GTA5》PC版已经发布一段时间,游戏中共有三大主角,各主角背后有哪些不为人知的故事?下面为大家带来玩家“夜如何其”总结分享的三大主角人物性格解析及背景故事详解,一起来看看吧。

   麦克-汤力

   一个一流的抢劫规划专家、高级抢劫犯兼神枪手,深深知道这一点,但是身为一个家庭观念极强的男人,让家人过上荣华富贵的生活却又是他每一次行动的原因。虽然他脾气暴躁,抽烟喝酒爱嫖妓,但是骨子里却总是把自己作为家庭的经济支柱。可是自己的团队里,队友却都不像他一样都已经成家,还有一个喜怒无常大疯子——自己的哥们崔佛,他也不知道这样的日子还能持续多久,他觉得早晚有一天,就算自己的规划再完美,也有可能因为崔佛的失控而导致自己的完蛋。一旦自己完蛋,自己的家庭必然就会完蛋,虽然作为一个罪犯,老婆也不过是个没文化的舞女,还没事儿要么自己作,要么跟外人抖骚,但是她跟了自己,还给自己生了可爱的一儿一女,孩子也都六七岁了,要是没了爹的经济支持,孩子的生活也就没了。想到了这里,老麦扔掉手里的烟屁,叹了口气。”这一切总会有个结束,趁一切还没有失控,“他想,”收手吧,我还想看着孩子长大。“ 他拨通了FIB探员的电话:”戴夫诺顿探员?我想你知道我是谁,听着,我需要和你谈谈......“

   十年后的今天,已经没有什么人记得之前那个被击毙在北杨克顿郊外的臭名昭著的抢劫犯麦克-汤力。在阳光明媚的洛圣都富人区的豪宅后院的躺椅上,颓废的中年大叔麦克-迪圣塔刚和太太亚曼达吵完架,穿着沙滩裤衩大口喝着威士忌。周围的邻居只知道老麦从不工作,整天无所事事却从不缺钱花。

   ”女儿再也不会像小时候那样搂着自己的脖子喊着爸爸,却被这个光怪陆离的破城市熏陶得只想着一夜成名,要么被哪个电视制作人一炮而红。儿子是个只会飙脏话玩游戏的宅胖子,不知道什么时候还开始抽大麻。一个都不听我的话,你们只看见我这十年没有工作,像个寄生虫,哪里知道我为了你们牺牲了什么!你们才是寄生虫,要不是我,你们早就饿死街头了!跟FIB合作就是个无底洞,让我麦克大爷每个月像孙子一样地交保护费,要不是我,就凭你戴夫这个我猪,到现在也就是个碎催,枪毙麦克汤力的事迹给了你多少升迁资本,到头来还是拿我当个屁。“这些话每天不知道在老麦的脑子里重复多少遍。

   老麦逐渐在家里变成了讨厌鬼,他终日也只好借酒浇愁,喝多了就跑出去找个红灯区睡一晚,他想修复自己和老婆孩子的关系,但是不善言辞的他每次表达出来的只有简单粗暴,让家人更讨厌他。但他依然努力着,他希望全家其乐融融,他想得到家长应有的尊敬,他想找回一家之主的感觉,可是事情是怎么变成今天这个鬼样子的?他也说不清了,再喝一口酒吧。

   有时候他会想,十年前自己那么做到底值得不值得的,自己选择了家庭,却没有得到家人的理解。“算了,如果当时不这么做,兴许我早就死在某一次行动里了,至少我摆脱了崔佛,崔佛这个疯子,估计早就自己把自己搞死了,去我妈的吧”。

   麦克从躺椅上站起来,想起刚才和亚曼达的争吵,“这个臭娘们非让我去看心理医生,心理医生懂个屁,我在你眼里就是个神经病么?呸,唉,去就去,我倒要看看心理医生嘴里能吐出什么象牙......我真想念当年那个天真疯狂的让我一看就目不转睛的小骚丫头,怎么现在变成了这么个疯婆子,那时候真是幸福的很呢。”

   奥本轿车停在了一幢海滨小别墅门前,几根烟过去,耸耸肩,敲敲门:“我是麦克......."

   "欢迎您来本诊所,迪圣塔先生.......”

   至此,GTA5正式开始了。

富兰克林-克林顿

   富兰克林-克林顿

   在GTA5的三大主角中是性格最不鲜明的一个,没有老麦的中年危机大叔和老崔的神经质这样鲜明的标签,也没有这俩人那样多的配角互动冲突,从头到尾只有猪一般的队友拉玛和只露过一次面的前女友,还有个整天看他不顺眼的神经质姨妈,注定孤独一生的节奏。这也是他不好评价(没得写)的原因。于是只好说个人感想了。之前在崔佛那篇的末尾里写了些,这里也把这部分写过来。

   小富这个人物虽然看上去并没有太多的故事,但他是整部游戏的线索,穿起了整个故事,游戏的正篇从小富开始,也由小富结束,小富卷入了老麦的生活,通过老麦认识了老崔,经历了各种狗血和起落,从混混变成大罪犯,从穷屌丝变成大富豪,更重要的是,他也通过这一系列事件完成了自己心灵的成长。

   小富生长在藏污纳垢的黑人社区,由姨妈带大,遵循但不满街头的生存法则,主要谋生手段是偷汽车。从他和好哥们拉玛一开始就不停地互相吐槽可以看出,拉玛除了偷汽车,还喜欢涉足各种街头犯罪活动,可惜智商有限屡糟暗算,但是拉玛是个乐天派,更享受和兄弟肝胆相照的生活哲学,相比而言小富显得有些悲观和愤世嫉俗,他对这样的生活有些厌倦,希望做一番大事却没有出路,在他眼里,拉玛这等二货燕雀不会理解他的鸿鹄之志,他对于拉玛的各种把自己置于险境犯二行为非常不满,但出于兄弟情义又总是救他于水火。

   小富明显比拉玛更善于思考,遇事也更冷静,思考的多了,必然认为他周围的人都是累赘,不管是拉玛,姨妈,还是没事总拉他去帮忙拖车的发小。他不得不遵循街头的生存法则,出于义务去满腹牢骚地帮忙,想摆脱却又没有办法。对于自己的哥们这种“我中有你你中有我,有了甜的大伙分着吃,有了苦的谁也跑不了”的思维方式,他感到疲惫不已。

   一个偶然的机会,他和麦克不打不成交,得益于自己优秀的驾车技术和冷静的头脑,让犯罪老炮麦克觉得他是个可造之材。老麦虽然不像崔佛那样神经质,但是罪犯大咖的火药桶脾气还是一如既往,从他不分青红皂白就误拆了马德拉索的别墅这一点来看,小富远比麦克要冷静得多(小富:那次我是被裹挟进去的!),类似的惹事儿情况,小富是从来没有过的,小富做任何一个案子,都会小心谨慎,除非是拉玛拉他一起干的事儿才会因为拉玛的粗枝大叶而失去控制。

   麦克为了给自己闯的祸擦屁股,把小富带入道,从此小富见识了真正的“大场面”,拿到了“大钱”,自己也不再满足于偷车买毒品之类,开始了与大黑客莱斯特合作的一系列“暗杀—操控股市—赚钱”的生意。有了钱的小富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彻底和过去的自己、过去的亲戚朋友划清界线,所以当莱斯特为了洗钱,送给小富那套豪宅的时候,可谓正中小富下怀,他高高兴兴地,一声不吭地,从原来的街区消失了,搬进了别墅。

   住进了别墅的小富是开心的,也是孤独的,但是他并没有过多地想自己缺少了什么,他养着拉玛送给他的狗,骑着拉玛送给他的摩托车,继续干着自己的大事业,连偷车都开始和“大人物”徳凡合作,档次真是上去了,这时候的小富,如果可能,他将永远不再联系自己的旧友。

   面对小富的突然失踪,拉玛着急了,拉玛是“兄弟至上”的人,他寻找小富,跟踪小富,生气小富有事情瞒着他,生气小富不拉他“有钱大家赚”。当拉玛终于在徳凡的秘密车库逮住小富的时候,小富恶心坏了,在他的眼里,拉玛的出现,意味着之前的一切麻烦又都回来了。

   但是小富还是在慢慢成长的,他慢慢了解了老麦和老崔的恩怨,从新朋友的故事里慢慢领悟了人情世故,世态炎凉,从老崔和老麦这对有着深仇大恨却又基情满满的复杂关系里体味着“伙伴”的含义。对于“师父”老麦,他尊敬又仗义,老麦蒙难,他二话不说,孤身一人去搭救;对于神经质的哥们老崔,又仗义地主动帮他跟踪仇人欧尼尔兄弟,当他知道欧尼尔兄弟追杀老崔的原因后,也只是无奈地叹口气,老崔不小心摔了个狗吃屎,他笑话老崔而差点被自卑的老崔弄死,他也不记恨,这两个新朋友,就算他们俩有多少恩怨,就算他们俩多傻逼,都和自己无关,因为他们是自己出生入死的好兄弟。小富是有头脑的,会思考,直到最后他们三人合力解决梅利韦瑟,开战之前老麦老崔还在互相对骂,也是小富过去劝架,告诉他们分清轻重缓急,共同的敌人才是首要问题,这也足见小富的冷静。

   只是,当局者迷,他自己并没有换位思考,拉玛的眼里,自己何尝不是自己眼里的老麦和老崔! 而拉玛在他眼里,和他老麦,老崔,莱斯特,难道不一样吗?为什么要如此看待曾经的伙伴?直到拉玛又被帮派捉去,自己的前女友找上门来求小富去搭救,小富都没有想明白这一点。这一点,也是小富不明白的,女友当初为什么离开自己的原因,离开冷静的,聪明的,优秀的自己。

   小富拉起了他新的兄弟——老麦和老崔,去搭救自己的旧兄弟,只会惹麻烦的累赘拉玛。一番苦战之后,他一路上对拉玛不停说教,像家长一样训斥,他想不通,为什么拉玛到如今,都不对他的救命之恩感恩戴德。

   情和理,该对谁讲情,该对谁讲理,拉玛和小富讲的是情分,小富和拉玛讲的是道理,俩人当然说不到一起。

   最后临下车,伤心离去前的拉玛的一番话才点醒了他,在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