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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黄山市黄山区新明乡的历史沿革

乡境曙光、樵山两村为边境区域。历代管辖时有变动,曙光村在唐朝后至清朝以前,属太平县龙门乡所辖。

唐天宝四年(745年)割泾县西南十四乡置太平县,县治三门(今乡境)山南(今仙源镇北)属宣城郡。

唐、宋时期,乡境属桂城,元无考。

宣统二年(1910年)实行地方自治,全县设11个自治区公所,其中二区设在湘潭叶祠,二区辖乡境区域。

民国二十八年(1938年),取乡驻地名,乡境为浮溪乡,因驻地小旋即迁至三门,乡境易名为三龙乡。

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乡驻地迁至桃林,易名为义正乡至1949年。

1952年,乡境辖6个小乡,“桃河”小乡即招桃和又河的合称。

1958年成立管理区也沿用此名“新明”小乡,其乡名取其20世纪三四十年代曾任泾、旌、宁、宣、太中心县委书记和皖南特委书记,并领导过新明人民出生入死奋战过的李步新、胡明两位名字中的一个字组合而成,

1958年至1961年,曾单独建立“五一管理区”直接由三口大公社所辖。

1962年划归乡境,乡境区划合并,成立新明人民公社,沿用“新明”小乡名至今。

1956年,樵山村在中华民国以前均一直归旌德县所辖,建国初期划归泾县,划归乡境至今,其中,夹坑村庄于建国前至建国初期属樵山,成立曙光高级社,夹坑划归曙光高级社。

1958年转为五一管理区,后因建陈村水库被淹没搬迁曾·度划归樵山。

1959年起,因建陈村水库,麻川河沿岸很大一部分村落被淹,原黛坞乡、湘潭乡自许家坪以上包括铜坑口、芙蓉滩、周潭、隐潭、黛坞岭等六个自然村的绝大多数村民搬迁到三口镇的汪家桥村,自江家坦以上的瑶里、丁家、立潭、官禄潭、黄石、黄家滩、上中潭、下中潭、徐河桥、新屋、湘潭等大小12个自然村的绝大多数村民搬迁到三口镇,单独成立一个湘潭大队。随着移民搬迁,以上村落相关村民的山场,也随之划归三口镇的汪家桥、湘潭两个大队经营管理,麻川河中上游的狮子港、沙河等村落也搬迁后靠或插入他村落户。以上20个村落,除其中的湘潭、中潭两村落的部分农户后靠相应成立两个村民组外,其余大部分村落被淹没,村落均不复存在。

1975年将周坪(又名周潭)从三口公社汪家桥大队划出,归曙光大队领导。

1979年11月,陈村水库更名为太平湖,境内的太平湖水域管辖至小河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