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沁县大云院
沁县大云院,位于山西省长治市沁县郭村乡郭村。是一座具有悠久历史的佛教寺庙建筑,现仅存山门和正殿两座建筑。始建于北魏太和年间(477-479年),北宋时期寺庙重修。金代又加修葺,并得今名。现存的正殿是金代遗构,山门则是清代构筑。2001年,沁县大云院由国务院公布为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大云院坐北朝南,整体呈长方形,南北长38米,东西宽24.4米,占地面积927.2平方米,现仅存由正殿和山门组成的一进院落。
正殿建筑于金代,保留有明显的早期建筑风格。大殿面阔三间,进深六椽,平面呈正方形,为单檐悬山顶式建筑,屋顶铺有灰色屋瓦。大殿建筑在高1米有余的砖砌塔基之上,明间开门,两次间辟窗。
大殿的梁架结构为四椽桴对前后札牵,简练古朴,构筑合理。所谓札牵是宋代建筑的专有名词,也就是将梁头搭在柱头,然后搭在铺作斗拱之上,这种建筑方法在宋代建筑中十分常见。另外,大殿的斗拱为四铺作单抄,也是早期斗拱的结构特征。
此外,大殿屋脊构筑有精美的琉璃鸱吻,山墙之上装饰的悬鱼和惹草图案均点缀得当。尤为重要的是,大殿内东西山墙残存着不到40多平方米壁画,图案复杂精美,格调高雅,虽然残损严重,依然可见当年的风采。
较为罕见的是,壁画的下部内外护墙部砌筑有2.5厘米厚的防潮隔板,是为了保护墙基免受腐蚀,以维持整座建筑的稳固。正殿处处设计精妙,构筑合理,堪称我国古代建筑中的精华。
大云院内还保存有金代碑刻二通,记载了金代重修大云院的过程,有十分重要的历史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