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境外设计咨询机构进行设计咨询,在支付相关设计咨询费时,需要代扣营业税及所得税吗?我认为是需要的,营业税按设计咨询费的5%征收,所得税按境内无机构而取得来自境内收入征收,即按设计咨询费的10%征收。但不同的基层税务机关对上述业务有不同的处理,一家仅征收了营业税但未征收所得税;一家认为系发生在境外的收入,不征收任何税,基层税务机关的处理对吗? 一、境外设计咨询机构向境内机构提供设计咨询而收取的设计咨询费,应认定以下具体事实后,按照有关税收法律、法规以及税收协定的规定判定在中国的纳税义务: (一)该设计咨询费是属于特许权使用费,还是劳务费; (二)在该设计咨询费属于劳务费的情况下,该劳务活动是发生在中国境内,还是中国境外。 二、就上述事实认定以及有关税收规定的适用等具体税务案件处理问题,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有权依法做出处理决定。纳税人对主管税务机关的处理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陈述、申辩;或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直接咨询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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