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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盘

利用均布在卡盘体上的活动卡爪的径向移动,把工件夹紧和定位的机床附件。卡盘一般由卡盘体、活动卡爪和卡爪驱动机构 3部分组成。卡盘体直径最小为65毫米,最大可达1500毫米,中央有通孔,以便通过工件或棒料;背部有圆柱形或短锥形结构,直接或通过法兰盘与机床主轴端部相联接。卡盘通常安装在车床、外圆磨床和内圆磨床上使用,也可与各种分度装置配合,用于铣床和钻床上。

卡盘按驱动卡爪所用动力不同,分为手动卡盘和动力卡盘两种。

(1)手动卡盘:为通用附件,常用的有自动定心的三爪卡盘和每个卡爪可以单独移动的四爪卡盘。三爪卡盘(图1)由小锥齿轮驱动大锥齿轮。大锥齿轮的背面有阿基米德螺旋槽,与3个卡爪相啮合。因此用扳手转动小锥齿轮,便能使3个卡爪同时沿径向移动,实现自动定心和夹紧,适于夹持圆形、正三角形或正六边形等的工件。四爪卡盘(图2)的每个卡爪底面有内螺纹与螺杆连接,用扳手转动各个螺杆便能分别地使相连的卡爪作径向移动,适于夹持四边形或不对称形状的工件。

(2)动力卡盘:属于自动定心卡盘,配以不同的动力装置(气缸、油缸或电机),便可组成气动卡盘、液压卡盘或电动卡盘。气缸或油缸装在机床主轴后端,用穿在主轴孔内的拉杆或拉管,推拉主轴前端卡盘体内的楔形套,由楔形套的轴向进退使3个卡爪同时径向移动,图3为楔套式动力卡盘。这种卡盘动作迅速,卡爪移动量小,适于在大批量生产中使用。

图1图2图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