噻吗洛尔的给药说明
1.本药的临床效应与血药浓度可不完全平行,剂量调节以临床效应为准。
2.有心力衰竭症状的患者用本药时,应先给予洋地黄糖苷类药或利尿药,且应避免服用钙离子拮抗剂。
3.局部应用本药时可出现与全身应用β-肾上腺素受体阻断药相似的不良反应,故仍不宜与其它β-肾上腺素受体阻断药合用,且有严重心脏病史者仍应慎用。
4.用本药降低闭角型青光眼患者的眼内压时,应与缩瞳药同时使用。
5.本药滴眼液可使泪液分泌量减少,对泪腺功能正常者无影响,对泪腺功能低下者,有造成干眼综合征的危险。
6.如单用浓度为0.5%的滴眼液不能使眼内压维持在满意水平,可加用其它抗青光眼药物。
7.如与其它滴眼药合用,用本药前应间隔10分钟。
8.使用中,当出现呼吸急促、脉搏明显减慢、过敏或脑供血不足等严重症状时,应立即停药。
9.正在服用儿茶酚胺耗竭药(如利血平)者,使用本药时应严密观察。
10.停药时,应在大约2周的时间内逐渐减量,并在停药后2-3周内尽可能减少体力活动,以避免高血压反弹或心绞痛复发及发生其它严重心血管事件(如心肌梗死、心律失常以及猝死)。
11.从非β-肾上腺素受体阻断药的其它抗青光眼药转用本药时,第1日应继续使用原来的药物,同时在患眼使用0.25%的本药滴眼液1滴,一日2次;第2日即可停止使用以前的抗青光眼药。如从β-肾上腺素受体阻断药转为使用本药,应先停用前者,再改为本药。
12.用药过量的处理:参见普萘洛尔。本药不易经血液透析清除。
13.本药滴眼液中所含防腐剂可能会在角膜接触镜上沉淀,因而在滴药前应先取出镜片,且在用药后15分钟内不应再配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