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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水量

降雨时沿地面流行的雨水量,常称雨水径流量,为设计城市雨水管道和道路涵洞的基本数据。降落的雨水在流向排水管道的过程中,有的留在树木花草与房屋等地物上,有的渗入土壤,有的留在地面的低洼处,只有一部分流进雨水管道或渠道。

雨水的降落量用自记雨量计(见图测录。雨水径流量可以用设在渠道或管道内的流量计测录,也可以从雨水降落量推算。推算的方法有多种。雨水管道的汇水面积一般不大,故设计流量的确定常用估算小汇水面积径流量的方法。一般采用推理公式:

图

QсFq=167сFi

式中Q为雨水管道设计流量(升/秒);с为径流系数(雨水径流量和降落量的比值);F为汇水面积(公顷);q为设计暴雨强度,以单位面积降雨流量计〔升/(秒·公顷)〕;i为设计暴雨强度,以降雨深度计(毫米/分)。排水管道常分段设计。雨水管道设计段的汇水面积 F可从雨水管道系统平面图上求得。径流系数 с根据地面状况和经验数据确定,屋面、路面、场地等铺砌地面可采用0.8或0.9,绿地可采用0.1或0.15,一般按设计规范采用。由于影响径流系数的因素很多而复杂,故其数值精度不高。

设计暴雨强度根据当地降雨记录选用。限于经济条件,不能采用历史上曾出现的最大值。常先把自记雨量计记录归纳为暴雨曲线或公式,然后根据设计条件确定设计段的暴雨强度。常用公式为

公式 符号

式中 t为降雨历时(分);p为重现期(年);AA1、bCn为与地区气象条件有关的参数。可以看出,i值是t时段内的平均强度。一阵雨中有很多t时段和相应的i值,式中的 i值是其中的最大值。设计段的瞬时流量是由排水面上各点的雨水汇集成的,所以设计降雨历时应当等于汇水面上最远一点流到计算点的时间。它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为地面集水时间,其值可以估计,也可借助某些经验公式估算,一般在5分钟左右;另一部分为雨水在管渠内的流行时间,随流程长短而异,其值可以计算。对同样的一个历时(例如10分钟),每阵雨的相应i值(如i10)不同,大雨值大,小雨值小。重现期p也要影响i值的大小。例如p=2年时的i10值是(i10)2,表明平均每二年出现一次阵雨,它的 i10等于或大于(i10)2;p值愈大, (i10)p愈大。设计重现期的确定,决定于对暴雨积水的容忍程度和经济条件,对设计雨水管道的选用范围一般为0.33~2.0年;对设计涵洞一般为 20~50年(见涵洞)。重要干道、地区或短期积水即能引起严重损失的地区,宜采用较高的设计重现期。

值得注意的是,径流系数有一定的可控性。通过地面的高程规划,空地的平整、绿化和容许绿地短暂积水,可使径流系数降低。此外,还可利用地区的湖泊、水塘调蓄雨水量,以减少雨水径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