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Abeila’er
[外文]:Pierre Abélard (1079~1142)
欧洲中世纪经院哲学家、法国神学家。生于法国布列塔尼南特附近的巴莱镇。曾先后就学于唯名论者罗瑟林、实在论者香波的威廉和拉昂的安瑟尔谟。1101年起在默伦、巴黎等地讲授哲学。1115年任巴黎圣母院讲师。他能言善辩,敢于向教会的权威提出诘难,因而受到迫害。1121年,因他的著作论及“三位一体”,背离正统教义,而在苏瓦桑会议上受到谴责,著作遭焚毁。1141年在桑斯会议上,他再次受谴责,被幽困于克律尼修道院,翌年逝世。他的主要著作有:《辩证法》、《是与非》、《认识你自己》、《受难史》等。
哲学思想在一般或共相的争论中,阿贝拉尔既反对极端的唯名论,又反对极端的实在论(见唯名论与实在论)。他提出“共相即有实义的词”,认为一般或共相并不是空洞的词或声音,而是有一定思想内容的词,它是人类通过抽象思维而形成的许多个别事物的某种相似性或共同性的概念,但这种概念本身不是实体,不是客观的存在,只有个别事物才是实体。他的这一观点被称为“概念论”。这是一种发展了的、比较“温和的”唯名论。
神学思想在神学观上,他反对盲目信仰,主张以理性来检查信仰。他认为,除了圣经之外,其他都可能有错误,就连使徒和教父也可能犯错误。因而,他反对不加怀疑地接受教父们的著作,认为在学问上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坚持经常的怀疑。在伦理观上,他强调动机论,认为个人的行动是否道德,决定于行动者个人是否根据良心,即是否按其认为正确的东西而行动,而同“原罪”无关。阿贝拉尔这些观点反映了市民阶层力求摆脱教会束缚,实现个人自主、独立的愿望。
逻辑思想阿贝拉尔把命题定义为有真假意义的话,并在分析直言命题时,把动词“是”看作连词或联结点。阿贝拉尔在逻辑上的主要成果是关于推论的学说。他把推论看成是一个假言命题,也看成是从前提必然得出结论的推理。他还提出了一些重要的推论规则,例如:
(1)如果从这个推出那个,那个又推出另一个,则第一个推出最后一个;
(2)如果真的东西是肯定,则假的东西是否定;
(3)如果真的东西是否定,则假的东西是肯定;
(4)如果前件是可能的,则后件也是可能的;
(5)如果前件是真的,则后件也是真的;
(6)如果前件是必然的,则后件也是必然的;
(7)如果后件是不可能的,则前件也是不可能的。他进而提出了 6条避免无效推论的规则,在他看来,从肯定前件到否定后件,从否定前件到否定后件,从否定前件到肯定后件,从否定后件到肯定前件,从肯定后件到肯定前件,从肯定后件到否定前件,这 6条规则都不可能是有效的推论。阿贝拉尔的逻辑学说奠定了中世纪逻辑继续向前发展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