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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库特征值

水库规划设计与运行中作为设计和控制运用条件的若干特征库水位及特征库容(见图)。这些特征值反映了水库的规模、效益与运用方式,常要通过经济分析和综合比较选定(见水库工程规划)。

图特征库水位

水库在各时期和遭遇特定水文情况下,需控制达到、限制超过或允许消落到的各种特征库水位。主要的特征水位有:

(1)正常蓄水位,指水库在正常运用情况下,允许为兴利蓄到的上限水位。它是水库最重要的特征水位,决定着水库的规模与效益,也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水工建筑物的尺寸。

(2)死水位,指水库在正常运用情况下,允许消落到的最低水位;

(3)防洪限制水位,指水库在汛期允许兴利蓄水的上限水位,通常多根据流域洪水特性及防洪要求分期拟定。进行水库调洪计算时,可以此水位作为起算水位。

(4)防洪高水位,指下游防护区遭遇设计洪水时,水库(坝前)达到的最高洪水位;

(5)设计洪水位,指大坝遭遇设计洪水时,水库(坝前)达到的最高洪水位;

(6)校核洪水位,指大坝遭遇校核洪水时,水库(坝前)达到的最高洪水位。

特征库容

相应于某一水库特征水位以下或两个特征水位之间的水库容积,一般均指坝前水位水平面以下的静库容。主要的特征库容有:

(1)死库容,指死水位以下的水库容积。

(2)兴利库容,亦称调节库容,指正常蓄水位至死水位之间的水库容积。

(3)防洪库容,指防洪高水位至防洪限制水位之间的水库容积。

(4)调洪库容,指校核洪水位至防洪限制水位之间的水库容积。

(5)重叠库容,指正常蓄水位至防洪限制水位之间的水库容积。这部分库容既可用于防洪,也可用于兴利。图中所示为防洪库容与兴利库容部分重叠的情况。防洪库容与兴利库容完全重叠时,正常蓄水位即为防洪高水位。防洪库容与兴利库容完全分开时,正常蓄水位即为防洪限制水位(见综合利用水库调节计算)。

(6)总库容,指校核洪水位以下的水库容积。它是划分水库等级的主要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