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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礼德

英国语言学家。1925年4月13日生于利兹。曾在伦敦大学学习中国语言文学,获学士学位;后到北京大学和剑桥大学进修,获博士学位。1944年后,曾在英国剑桥、爱丁堡、伦敦,美国印第安纳、耶鲁、布朗,肯尼亚内罗毕等大学任教。1963年任伦敦大学语言学教授,主持过多项英语研究工作和教学工作。1973~1974年在美国斯坦福大学当研究员。1974~1975年任英国埃克塞斯大学教授。自1976年起任澳大利亚悉尼大学教授。

韩礼德是J.R.弗斯的学生。人们认为他是伦敦学派的主要成员,又是“新弗斯派”的领袖。M.格雷戈里说,在50年代后期和60年代初期,韩礼德受弗斯和B.马林诺夫斯基的影响最深。60年代后期,他接受了布拉格学派的“功能句子观”和美国S.拉姆的“语言层次和体现”的理论,后来又从英国B.伯恩斯坦的社会学理论得到启发,他的学说就进一步发展了。在《作为社会符号的语言》(1978)的引论里,韩礼德自己承认,他有许多思想来自瑞士的F.de索绪尔,丹麦的L.叶尔姆斯列夫,捷克的V.马泰休斯,波兰的B.马林诺夫斯基,英国的弗斯,美国的F.博厄斯、E.萨丕尔和B.L.沃尔夫。他赞赏美国的W.拉博夫(1927~ ),而批评N.乔姆斯基的理论与人们实际写出的文章和说出的话彼此脱节。他坚持,讲语言体系不能不讲语言实践,讲语言表现不能不讲语言能力。

在论文《语言理论的范畴》(1961)和专著《语言科学和语言教学》(1964)中,韩礼德提出了他的早期理论,名为“阶和范畴的语法”。这时他对语言的看法,可以列表如下:他所谓“实质”,指具体的语音和文字;所谓“形式”,其中心是语法和词汇。他把词汇归入语法,称为“词汇语法”。语法和词汇一方面靠音系学与声音联系,靠正字法与文字联系;一方面又通过语义与客观世界的情况联系,这种联系他叫做“衬托”。

图

在“阶和范畴的语法”中,韩礼德认为语言组织有3 个“阶”,4个“范畴”。3个“阶”:一是“级别”,如句子高于分句,分句高于词组;二是“精度”,如“新书”比“书”意义限制较严,因此它的精度比“书”高;三是“标示”,即作为具体例证,如“书”可以标示名词,“新书”可以标示名词词组。4个范畴:一是“单位”,如词素、词、词组,分句是由小到大的单位;二是“类别”,如名词、动词、名词词组,各是一个类别;三是“结构”,如“新”加上“书”是两个单位合为一个结构,这里有组合关系;四是“系统”,如在“新书、旧书、奇书”这 3个结构中,“新、旧、奇”都可以放在“书”前, 3个形容词成为一个“系统”,这里有聚合关系。

在20世纪60年代初期的“阶和范畴的语法”中,“系统”只是范畴之一,地位并不特别重要。到了70年代,“系统”便提到中心地位,整个语法改称为“系统语法”。“系统”并不是一般人所谓有条理、有组织的意思,而另有其特殊涵义。韩礼德认为,整个语言体系是由许多“小系统”组成的“大系统”,其基本特点是选择。一个“系统”有许多可供选择的项目,由于作出了选择,人们才能说出话来。例如谈到某个人的时候,在词汇方面有选择。可以在“人”前放“青年、老年、本地、外来”等等形容词,选择哪一个,要看这人的性质而定。谈到某件事的时候,在语法方面也有选择。可以用英语陈述式、命令式或疑问式来讲这件事,选择哪一个,要看说话人的态度而定。就英语说,在一般情况下你要发出命令,就得用命令式: Open the door(开门),不能用陈述式: You open the door(你开门),否则便与叙述事实的口气难以区别了。

70年代韩礼德出版了5本书:《语言功能探索》(1973)、《学习做到有所指》(1975)、《语言的系统与功能》(1976)、《英语的连贯问题》(1976)、《作为社会符号的语言》(1978)。在这些书中,他指出语言有 3种功能,各有其相应的结构来作为表现方法。

第1种功能是通过语言来理解说话人所处的环境,这叫做“观念功能”;第 2种是通过语言对别人施加影响,这叫做“人际功能”;第 3种是说出既有内容又有效力的话,这叫做“篇章功能”。例如Balbus built a wall(巴尔布斯砌一道墙),这句话就同时包括3种结构,3种功能。首先,它说出有个什么人作了什么事,这是“观念功能”,由“及物结构”(行为者+过程+结果)来表示。其次,它让听话人知道,所说的是事实,这是“人际功能”,由英语陈述式来表示。又其次,这句话里有两个成分,一是已知的“巴尔布斯”,一是未知的“砌一道墙”,要由位次表示,这是“篇章功能”,所以我们把Balbus放在前头,作为主位,把built a wall放在后头,作为述位。由于韩礼德既讲系统又讲功能,他的语法也叫“系统功能语法”。韩礼德一向致力于英语中各种变体和文章风格的研究。1985年,他写了《功能语法引论》。这是以“系统语法”为框架来讲语言功能的,重点在讲结构,其主旨是进行篇章分析,以便帮助人们了解:

(1)某一篇章有什么意义,为什么要那样表达意义;

(2)这个表达法是否有效,是否达到了原定目标。

韩礼德的学说包罗宏富,体系严密,远远超过了他的老师弗斯。但是英国有些学者如R.H.罗宾斯和T.F.米切尔对这种学说仍不免怀疑。在1985年出版的《功能语法引论》里,韩礼德自己也承认“英语语法中有许多范畴我还不懂得它的意义”,而且认为“语义与语法没有什么明显的界线”。

见伦敦学派、J.R.弗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