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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屯督人

南部非洲的种族集团。自称“科伊科伊人”,意即“人中人”或“真正的人”。有13.7万人(1978),主要分布在纳米比亚(11.5万)、博茨瓦纳(2万)和南非(2千)。属尼格罗人种科伊桑类型。使用霍屯督语,属科伊桑语系。分多种方言,自成语族,亦有独特的吸气音。由于发音多为“hot”和“tot”, 从而得名“Hottentot”(霍屯督人)。有新创制的以拉丁字母为基础的拼音文字,并用特殊符号标明吸气音。霍屯督人的体质特征和语言同布须曼人相近,因而有人将他们合称为“科伊桑人”。

在荷兰殖民者建立开普殖民地以前,霍屯督人分布在北起库内内河、南至开普半岛的整个西部地区,并向内地伸延到了凯河。按语言分为4大支系:即纳马人、科拉纳人、格里夸人和开普霍屯督人。殖民者侵入非洲南部后,由于实行种族灭绝和同化政策,至19世纪,南非境内的霍屯督人作为一个种族已不复存在。纳米比亚境内的霍屯督人(即纳马人),分为12个部落,其中7个是原居民;5个系在18世纪末从奥兰治河南岸迁入,名为奥尔兰人,混有荷兰移民血统。今天,纳马人的居住范围北到南回归线,南至奥兰治河,东抵卡拉哈里沙漠,西临大西洋沿岸,约占纳米比亚领土的五分之二。

10世纪末,霍屯督人学会饲养牲畜,但不曾从事任何种植业。至迟于18世纪初,学会炼铁、锻铁、冶铜及制陶、制革等技术。除按男女性别分工外,无其他社会分工。只有少量物物交换,没有出现货币、商贩和市场。作为主要财富的牲畜归父权制大家庭(见父系氏族制)所有。若干大家族形成一个氏族,若干氏族组成一个部落,部落的规模较大。到17~18世纪,已出现社会不平等现象,家族公社内部发生贫富分化。开普沦为荷兰殖民地后,霍屯督人成批地被屠杀,有的沦为奴隶,有的被同化。1659~1660年和1673~1677年,霍屯督人两次拿起武器,反抗荷兰殖民者掠夺土地。1713年开普霍屯督人遭到欧洲人传入的天花袭击,人口死亡殆半。幸存者则被逐渐同化于开普“有色人”之中。19世纪末20世纪初,纳马人在H.威特布伊领导下,同德国殖民者进行了长期斗争, 并与赫雷罗人一起参加了 1904~1906年的反德起义。 许多纳马人在战争中被杀害, 大批土地被侵占。1922年,纳马人的一个分支邦德尔人发动起义,反抗南非白人政权掠夺他们的土地。现在,有许多纳马人受雇于白人,但仍有一部分继续保持着传统的社会经济结构。分布在博茨瓦纳的霍屯督人已于1966年同其国内其他民族一起获得独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