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hanghai rizhi
[外文]:log book
船舶记载航行和停泊以及有关情况的文件。内容包括船舶动态和船位记录,保证船舶安全所采取的措施,船上和周围发生的重要事件。航海日志主要是为分析、总结航海工作积累重要资料,供安全检查和为处理海事提供在法律上有效的原始资料。
各国航海日志的格式大同小异,分左页和右页。左页记录航行和气象、海洋情况,包括计划航向、罗经航向、真航向、罗经差、风流压差、计程仪读数、推进器转数、天气现象、能见度、气压、气温、海水温度、风向风力、云状、云量、浪涌等;还记录中午的统计数字,如船位、航程、燃油和淡水的消耗量和存量、压载水存量及污水沟测量等。右页是记事栏,记录左页不能包括但同航行和停泊作业有关的内容。
航海日志由值班驾驶员负责填写,每日由大副审核,船长阅签。航海日志要求记载完整、确切,如实反映航行和停泊作业的重要情况,能于事后根据航海日志的记录重新给出当时航行的航迹和反映出同航行有关的情况。航海日志应记载原始数据,如航向、方位应记录罗经航向和罗经差、罗经方位和罗经差,不应直接记入改正后的数值。航海日志记载如有错误,不得撕扯、擦改、描改、涂改,应按规定划去重写,并加签名。如发生海损事故,应将航海日志和有关海图封存待查。同时再启用一本新航海日志,继续记载出事后的内容。因此海损事故弃船时,必须携带航海日志和有关海图离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