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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述法人的成立条件。

法人的成立条件包括:   (1)依法成立。也就是说法人须依法律的规定成立,这既包括法人的设立须符合法律的规定,也包括须依法律规定的程序成立。不依法成立的组织不合法,自不能成为法人。   (2)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这是法人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物质基础。不具有必要的独立财产或经费,不能成为法人。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有自己的名称才能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以自己的名义享受民事权利和负担民事义务;有自己的组织机构才能形成自己的团体意志,才能作为独立的主体自主进行民事活动;有自己的场所,才能进行业务活动。当然,法人要有自己的住所,法人只能有一个住所,可有多个场所。按照法律规定,法人以它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是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是与法人组织上的独立与必要的财产联系在一起的。只有具有完全独立的人格,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只有具有必要的独立财产,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所以,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就不能成为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