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昌珠寺
昌珠寺,位于西藏自治区乃东县昌珠镇,是西藏最早的佛殿之一。创建于吐蕃赞普松赞干布时期(7世纪中叶),为松赞干布与文成公主在南山居住的宫殿。相传寺址为文成公主选定,松赞干布化身为大鹏,降服当地恶龙后才得以建寺。在藏语中,昌的含义是鹰,珠是龙的意思,昌珠寺因此而得名。1961年,昌珠寺由国务院公布为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昌珠寺面积为4667平方米,长81米,宽57.6米,有21个大小殿堂和漫长的转经回廊。
全寺建筑规模宏大,主体建筑是措钦大殿。大殿由殿前廊院、大殿、围廊三部分组成。殿门西向偏南,其底层布局和形制与拉萨大昭寺相仿,宽三间,深三间,中间为经堂,有60根柱。
8寺内供奉的5部不动自成佛、能言观音和珍珠穿缀的静息观音唐卡是寺中极为珍贵的文物。
其中珍珠穿缀的静息观音唐卡是镇寺之宝。唐卡所描绘的是坚期木尼额松像(观世音菩萨憩息图)。唐卡长2米、宽1.2米,使用珍珠26两(29026颗),还镶嵌钻石、红宝石、蓝宝石、紫鸦乌宝石、绿松石、珊瑚以及黄金。
寺内还保存着八世纪末由汉僧任清监铸的大钟,钟上镌刻着十二句藏文铭文。
声明:若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