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性肠炎是指放射治疗盆腔、腹腔或腹膜后恶性肿瘤所引起的肠道并发症,可分别累及小肠、结肠和直肠,故又称为肠道放射性损伤。 据临床观察,盆腔脏器癌病人接受放射线治疗后,可损害结肠而发生类似慢性溃疡性结肠炎的病象;如放射损害小肠,则可发生类似吸收不良综合征的病象。 在盆腔、腹腔或腹膜后恶性肿瘤接受放疗的病人中,放射性肠炎的发生率为0.6%~17%,平均6%。宫颈癌放疗后3/4的病人可发生肠炎,其次是卵巢、膀胱和子宫内膜癌,还有小部分由前列腺、睾丸、肾、肾上腺癌和淋巴瘤放疗所引起。该病以女性多见,男女之比约为1∶9。 经长期观察发现,放射性肠炎的发生主要与下列因素有关: (1)照射剂量、时间:以盆腔区放疗为例,如4~4.5周照射量低于4200~4500rads时,胃肠道损害的发病率很低;但如4.5~6周内给4500~6000rads,发病率逐步上升;如再加大照射剂量,发病率迅速增加。一般估计,在5周内照射量超过5000rads时,发病率约为8%。 (2)不同部位的肠道对照射的敏感性不同,其耐受性:直肠>小肠、结肠>胃。 (3)不同部位肠道的活动度、有无腹腔盆腔炎症性病变或手术史以及有无血管性病变:由于末端回肠和远端结肠比较固定,较易受照射的损害。炎症或术后粘连使肠袢固定,限制了肠段的活动,使该肠段单位面积的照射量增加,发病率增高。子宫切除后,直肠所受的照射量高于未切除者。动脉硬化、糖尿病和高血压等患者原先已有血管病变,照射后更易引起胃肠道损害。 (4)个体差异耐受性不同:对大部分人来说,照射的耐受性是无法预料的,因此对放疗方案的设计应谨慎,且在放疗过程中应注意密切随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