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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物馆陈列

以文物、标本和辅助陈列品的科学组合,展示社会、自然历史与科学技术的发展过程和规律或某一学科的知识,供群众观览的科学、艺术和技术的综合体。

产生和发展

陈列的萌芽可以追溯到古代帝王、贵族对珍稀物品的收藏和展示。博物馆陈列则出现于19世纪中叶。

在中国,西周初年(约公元前11世纪)的太庙陈列有玉镇大宝和大鼎;汉初有上林苑,畜养珍禽异兽,栽植奇花异草,供帝王观赏;汉宣帝 (公元前91~前49) 时,在未央宫的麒麟阁,陈列有功臣绘像。19世纪中叶以后,随着殖民势力的东来,出现了外国人在中国举办的博物馆陈列。20世纪初,张謇创办了南通博物苑,其陈列分为历史、自然、美术三部,而历史文物和美术品均以时代先后为序,自然标本则按地区为序,这是最早由中国人自办的最有影响的博物馆陈列。

公元前 3世纪初,埃及托勒密二世在缪斯庙中布置动植物标本供研究者和学生观览。中世纪,欧洲的帝王、贵族、教会陈列所收藏的珍稀物品,以炫耀财富或宣扬敬神观念。中世纪晚期,出现了考古资料和自然标本的陈列。当时的陈列是按陈列品的大小排列,无系统性。1856年德国纽伦堡的日耳曼博物馆开始采用组合陈列,把同一时代相关的展品组合在一起展示。由于组合陈列的显著优越性,很快得以推广。继而有了分类陈列、复原陈列、生态陈列等。

类型

博物馆陈列,从不同角度,可以划分为若干种类型。按陈列的内容,可分为社会历史陈列、自然历史陈列、科学技术陈列、艺术陈列。按陈列形式和方法,可分为复原陈列、原状陈列、摹拟陈列、演示陈列、生态陈列、分类陈列、综合陈列等。按陈列的场地,可分为室内陈列和露天陈列。按陈列时间的长短,可分为基本陈列和临时陈列。按陈列的动态,可分为固定陈列和流动陈列。

作用

陈列是博物馆进行社会教育活动的主要手段,它集中反映了博物馆的性质和类型,体现了博物馆藏品、科学研究和管理工作的水平,是博物馆各项业务工作的综合成果,也是衡量博物馆质量高低的重要标志。

原则

博物馆陈列的普遍原则是:

(1)科学性。博物馆陈列应反映社会历史、自然历史、科学技术和艺术的发展规律,所提供的信息必须科学可靠,必须揭示展品之间的内在联系。

(2)实物性。文物标本是社会历史、自然历史发展的见证,具有无可辩驳的说服力和感染力。因此,博物馆陈列必须以实物为其主要构成。

(3)艺术性。陈列不仅要反映科学内容,还要给人以审美的享受。因此,不同的内容要有与之相适应的艺术表现方式,以美的陈列形象生动深刻地揭示主题。

(4)普及性。博物陈列的教育对象是社会多层次知识结构的观众,因此它的内容必须适应普及知识的需要。

工作范围

博物馆陈列工作分为以下 4项内容:

(1)设计。指陈列总体设计、陈列内容设计和陈列艺术设计。

(2)制作。指各类辅助陈列品、各种陈列设备、陈列文字说明的制作。

(3)布置。按陈列图式,安装、组合陈列设备和陈列品。

(4)建立档案。陈列完成后,要编制陈列详目,陈列品照片与陈列形式照片要贴册。还要整理陈列工作过程中积累的全部资料,包括陈列提纲、陈列计划、各种图式、图表资料和文字说明等。陈列开放后,要建立观众反馈信息档案。

展望

由于科学技术的进步,新技术不断引进到陈列之中,将使更多新型的陈列出现。参与式陈列广泛用于自然、科学博物馆陈列;现代化的声、光、电子技术以及音象系统,也会在各类博物馆陈列中普遍运用。

参考书目
    傅振伦:《博物馆学概论》,商务印书馆,北京,1957。文化部文物事业管理局主编:《中国博物馆学概论》,文物出版社,北京,19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