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诡辩论

形而上学和主观主义的思想形式之一。一切利用似是而非的推理和论断否认真理或阻碍探索真理的思维方式的总称。诡辩,指为明显的谬误或与公认的合理观念相对立的谬见提供论据的似是而非的推理和论断。诡辩所使用的论证手法称作诡辩术。

词源和概念的演变

诡辩的思维方式古已有之。古希腊爱利亚学派的哲学家芝诺就曾提出“飞矢不动”等带有诡辩特征的著名命题;中国先秦时代的名辩家们也曾提出过一些把辩证法歪曲为诡辩论的命题,如“两可论”、“鸡三足”、“犬可以为羊”等等。但“诡辩论”一词则源出希腊语。公元前 5世纪前后,在古希腊有一批传授知识、教人以论辩和演说技巧的职业教师,被称为“智者”。智者们以其独特风格自成流派,即智者派。智者们对哲学和社会问题有各自不同的见解,他们在深入研究和运用论辩术时,涉及到辩证法和认识论的许多问题,对于推进哲学和逻辑思维的发展起了积极作用。但智者们的观点和方法中包含了一些导致感觉主义、怀疑论、相对主义和主观主义的因素。例如,普罗泰戈拉的“人是万物的尺度”的命题,虽然提出了关于主客体关系的有益见解,却未能正确地把握感觉对客观对象的依赖关系,导致把个人的感觉作为事物存在或不存在的标准的相对主义结论。而高尔吉亚则在考察对象的流动性和认识的相对性时,认为一切意见都是虚假的,否认客观世界的存在,否认主体的认识能力以及传授知识的可能性,走向虚无主义。智者们运用辩证法揭露矛盾时,往往停留于得到消极的、 否定的结论。 这类不科学的、消极的因素在论辩方法中表现出来,必然产生主观随意性、片面性、违反逻辑规则等错误。这些缺点、错误被片面追求雄辩术的一部分智者,特别是青年智者进一步扩大。他们使本来旨在增强论证力量和演说效果的论辩术,变成了可以用来为任何说法辩护,或者只是为争辩而争辩的技巧,从而走向反面。同时,由于智者们大都对传统习俗和制度持批判态度,引起苏格拉底、柏拉图等奴隶主贵族思想家的极力反对,他们否定、污蔑、贬损智者派。智者被认为是“诡辩家”;“智者派”成为“诡辩派”的同义语;“论辩术”也成为“诡辩术”的别称。从此,人们把为了某种目的而有意地利用虚假的论据和逻辑错误去证明或反驳某个命题的现象,都称为诡辩,把这种思维方式称为诡辩论。在近代思想史上,诡辩论已成为唯心主义反对唯物主义,形而上学反对辩证法,谬误反对科学真理,没落的反动势力为自己辩护的重要工具。

一般特征

诡辩论思想方法的实质是主观主义和形而上学。但是诡辩论常常利用客观事物和概念普遍具有辩证矛盾这一特性,冒充辩证法或者同辩证法相互掺杂地表述出来。列宁指出,辩证法同诡辩论的根本区别在于:“概念的全面的、普遍的灵活性,达到了对立面同一的灵活性,──这就是问题的实质所在。这种灵活性,如果加以主观的应用=折衷主义与诡辩”(《列宁全集》第38卷,第 112页)。

形式主义地和主观地应用概念,是诡辩论的一个重要特征。诡辩常常巧妙地玩弄概念,用概念的联系取代、掩盖事物真实的联系。在使用概念时,它不仅抽掉概念内容的丰富规定性,使其成为空洞的抽象形式,而且以概念表面形式的相似偷换其实际内容的差别。G.W.F.黑格尔曾指出:只寻求形式的根据,一般是诡辩派的观点和原则。诡辩的目的并不在于论证内容的真实性,而在于竭力地寻找形式上的“根据”本身。通过形式的根据或理由,它可以替一切东西辩护,也可以反对一切东西。辩证法指出,脱离了具体内容的概念形式,或者任意抽取某一片面规定去理解概念,必然导致对事实和真理的歪曲。辩证法以把握事物的本质和真理为目的,它的概念是反映事物多种规定性统一的具体概念,而不是空洞的抽象形式。

相对主义是诡辩论的认识论和方法论的基本特征之一。辩证法认为,运动和静止、无限和有限、否定和肯定、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等等,都包含着绝对与相对的关系。绝对和相对不是彼此排斥、孤立的,而是对立统一的;达到了绝对和相对的对立统一的概念,具有确定性和不确定性相互结合的全面的灵活性。诡辩论则否认相对之中有绝对,利用并极力夸大概念相对性的一面,否定确定性,否认绝对性,片面强调事物的流动性和认识的相对性。例如,中国古代著名的“庄周梦蝶”论例,认为无法判定人的梦境与觉醒状态下的认识哪一个是真实的,哪一个是虚假的;古希腊的芝诺把飞矢在无限分割的每一点上都“不动”的这一点加以夸大,以此论证“飞矢不动”,即以运动的间断性否定运动的连续性,引出了否定绝对运动的错误结论。这些都是相对主义的表现。

研究和批判诡辩论的意义

研究和批判诡辩论是在同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的斗争中坚持和发展唯物辩证法的一个重要方面。古代诡辩论哲学家所发现或发挥的许多问题,如世界是否可知的问题、矛盾问题以及一和多、一般与个别、连续性和非连续性的关系等等,都是哲学上的重要问题。这些问题只能用辩证唯物主义作出科学的回答。对事物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孤立地片面夸大任何一面,都可能导致诡辩论,辩证法曾不止一次地作过通向诡辩术的桥梁。因此,只有彻底地划清辩证法同诡辩论的界限,才能够真正坚持唯物辩证法,有力地反对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

研究和批判诡辩论是总结人类思想史的经验、确立和推广科学的逻辑思维的重要条件。在现实生活中,诡辩不单纯是反科学的思想体系的惯用伎俩,也是由于对辩证法无知或一知半解而导致的一种认识错误。在各门科学的研究中,诡辩是得出正确结论的思想障碍。例如,在代数学推理中,用零作除数就会导致荒谬的结论,这是数学诡辩的一个例子。研究诡辩的一般特征和常见手法,寻求排除它们的正确规则,有助于科学思想的深化和精确化。

研究和批判诡辩论,必须坚持“实践第一”的马克思主义原则。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也是驳斥诡辩论的有力武器。历史经验证明,随着社会斗争的发展,诡辩论会不断采取新的形式,变换新的手法。在实践中加强对诡辩论及其形形色色变种的批判,澄清是非,识别真假,保持各项工作的正确方向,不断提高实践水平,是马克思主义思想战线上的一项长期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