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混养的生物学基础主养鱼类鲢、鳙、草鱼、青鱼、鲮、鲤、鳊、鲂、鲫鱼等之所以能够混养,主要是由于不同的鱼类有不同的栖息特点及食性。 1.栖息特点从栖息特点看,鲢、鳙鱼为上层鱼,草鱼、鳊、鲂鱼为中下层鱼,青鱼、鲮、鲤、鲫鱼为低层鱼。因此,将这些鱼混养在同一池塘中,可充分利用池塘各个水层,增加单位面积的混养量,从而提高池塘鱼产量。 2.食性从食性看,鲢、鳙鱼主要吃浮游生物;草鱼、鳊、鲂鱼主要吃草类;青鱼吃螺、蚬等底栖动物;鲮鱼吃有机碎屑及着生于底泥表面的藻类;鲤、鲫鱼吃底栖动物,也吃一些有机碎屑。将这些鱼混养在一起,能充分地利用池塘中的各种食料资源,发挥池塘的生产潜力。在混养中,各种鱼之间既有有利和促进的一面,也有相互矛盾和排斥的一面。如草鱼喜欢生长在清新的水中,但它吃草类,食量大,排泄大量难以消化的纤维素,等于在水中施肥,使浮游生物大量繁殖。若能在草鱼池塘中混养鲢、鳙鱼,让它吃掉一些浮游生物,即可降低池水肥度,又能促进草鱼生长。鲤、鲫鱼除吃底栖动物外,还能利用饵料碎屑,在摄食时能翻动底泥,促使有机物矿化,以改善水质。又如虽然鲢鱼以浮游植物为主,鳙鱼以浮游动物为主,但因鲢鱼也摄食部分浮游动物,鳙鱼也摄食部分浮游植物,两者在食性上有共同的一面。因此,它们在食料上就存在矛盾,往往表现为鳙鱼因鲢鱼竞食而在生长上受抑制,需通过确定合适的混养密度,予以调整。除了不同种类的鱼混养外,还有同种鱼不同年龄与规格的混养。 (二)混养比例和密度各种鱼的混养比例和密度可根据肥料饵料供应情况、混养模式、池塘条件及鱼种规格等确定。在传统养鱼中,“肥水鱼”和“吃食鱼”的比例为6:4;采用配合饵料精养,可增加“吃食鱼”的混养数量,其比例一般为4:6。以草鱼为主体混养鲢、鳙鱼,混养比例为2:1或2:2;以草鱼、团头鲂为主体混养鲢、鳙鱼,草鱼、团头鲂的比例为1:3或1:4,草鱼、团头鲂与鲢、鳙鱼的比例为1:1,鲢、鳙鱼的比例任何时候均为4:1或5:1。其中,草鱼允养量为每平方米水面10~15千克;鲢鱼的允养量为每100平方米水面20~30千克;鳙鱼的最大允养量为每100平方米水面4.5~6.0千克。以鲤鱼为主体混养其他鱼的比例为6:4或7:3,鲤鱼的允养量为每100平方米水体90~180尾。由于鲤鱼争食性很强,在以主养老口草鱼的池塘,鲤鱼的搭配规格应控制在25克/尾,每100平方米水面数量不超过15尾。以青鱼为主体鱼的池塘,鳊鱼的搭配数量一般为每100平方米水面30尾。以鲫鱼为主体鱼,允养量为150~220尾;不论以那种鱼类为主体鱼,若银鲫和白鲫混合搭配混养,每100平方米水面,规格为40~50克/尾的白鲫混养数为30~45尾,规格为15~20克/尾的银鲫混养数为60~90尾。此外,罗非鱼是很好的搭配鱼种,规格为5~10克的越冬鱼种,搭配数量一般为每100平方米水面45~75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