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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案件的级别管辖如何确定?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   (一)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   (二)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一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