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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人报

由编辑部成员合作经营并共同主持编辑业务的报刊。主办者自愿结合,以他们的共同主张为所办报刊的宗旨。

同人报的主办者常以“同人”(或“同仁”)自称。报刊的出版(发行)人和编辑人均由其成员担任。对报刊的活动方向和重大材料的刊登,须经过全体成员或主要成员讨论决定。但同人报的同人只是一个松散的结合体,当同人之间发生意见分歧时,任何成员都可以宣告退出。因此,同人报和机关报在性质上是完全不同的两类报刊。

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中国留日学生纷纷兴办刊物,倡言革命,其中不少带有同人报刊的性质。五四运动中,同人报刊更风行一时。著名的《新青年》杂志,自1918年1月第4卷第1号起,由陈独秀个人主编,曾一度改组为同人刊物。

同人报公开宣布自己的办报宗旨,表明不依赖于政府或政党,言责自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前,同人办报成为无党派人士特别是进步知识分子摆脱政府和资本的控制,争取新闻自由的一种斗争手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报刊的出版和管理体制,采取了由中国共产党的各级组织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等主办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