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的,可以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的同时一并提出对规定的审查申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对具体行政行为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时尚不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定的,可以在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前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 (一)国务院部门的规定; (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 (三)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 上述所列规定不含国务院部、委员会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规章的审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办理。 行政复议机关对申请人申请审查的规定有权处理的,应当在30日内依法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在7日内按照法定程序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依法处理,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应当在60日内依法处理。处理期间,中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 行政复议机关在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时,认为其依据不合法,本机关有权处理的,应当在30日内依法处理;无处理权的,应当在7日内按照法定程序转送有权处理的国家机关依法处理。处理期间,中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